2021-04-08 17:18:50 文章来源:淄博市张店区人民医院
关于对2021淄博市张店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通知进入体检范围人员进行公示通知
现将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2021030205 2021030212
2021030228 2021030305
请以上人员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准考证、300元体检费,于2021年4月9日上午8:00到医院人力资源部集合。无故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附件1 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公示点击下载此文件
附件2 体检须知
附件3体检要求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医院
2021年4月8日
附件2
体检须知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责任自负。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6.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7.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3
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并执行。
2.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
3.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此次聘用资格。
4.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3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如需复检,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张店区人民医院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本人承担。
原文标题:关于对淄博市张店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通知进入体检范围人员进行公示通知-招贤纳士-淄博市张店区人民医院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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