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3 16:43:02 文章来源:茌平人民政府
2021年聊城市茌平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500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1年茌平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与相应学位证书;
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其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均须于2021年4月25日之前取得。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茌平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的情形。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文件要求:“今明两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其他条件”栏注明“面向应届毕业生”的,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9年、2020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中,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应当于2021年9月30日前向区教体局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茌平籍退役大学生士兵以及聊城市随军未就业家属,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我省2016年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9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19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学校、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5日09:00---4月28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4月25日11:00---4月29日16:00
报名网址:茌平人民政府网(http://www.chiping.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将不能更改。2021年4月28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4月25日11:00---4月29日16:00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网上初审工作(含节假日),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4月25日11:00---4月3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登录茌平人民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规定时间登录该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1年茌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2021年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发布公告。笔试准考证保存时间至公示拟聘用人员阶段。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按规定要求办理(见附件3)。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经茌平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予以调整。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应及时关注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仅考一科。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和学科专业知识(包括学科素养、运用学科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笔试时间及地点
根据疫情防控等情况,本次教师招聘笔试时间确定后,将于聊城市茌平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考试地点及其他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最终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在茌平政府网站及时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在聊城市茌平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确定。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在聊城市茌平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1.考察。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列入考察范围人员如有放弃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本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笔试成绩再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确定。
3.选岗。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岗位。
考察、体检、选岗的具体时间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单位确定后,在聊城市茌平区政府网站(www.chiping.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职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此次招聘的幼儿教师岗位属于人员控制总量岗位,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管理。
七、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简章》附件与本《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三)除因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各类报考人员公示后放弃或逾期不报到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并由聊城市茌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四)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20〕2号)文件要求,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五)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聊城市茌平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期间的公告、公示等事项均在茌平政府网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监督电话:0635-7298332
咨询电话:0635-4261539
附件:
·附件1:2021年聊城市茌平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1)(1).xls
·附件2:聊城城市茌平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须知.doc
聊城市茌平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4月13日
原文标题:2021年聊城市茌平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hiping.gov.cn/cpxxgk/xzfbmxxgk/cpxjyj/202104/t20210413_35753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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