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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和体检

2021-04-15 15:08:45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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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和体检

 2021年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和体检

  四、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单位)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的有关规定,部分科研院所的新进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相关岗位已在汇总表(附件)的备注栏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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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图小土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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