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5 16:52:57 文章来源: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
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2021年校园招聘考核成绩、体检考察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多元化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字〔2014〕19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青人社发〔2017〕3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8〕18号)和《2021年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招才引智双选会及校园招聘简章》等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校园招聘考核成绩及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成绩
考核成绩见附件,所有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在“是否进入体检考察范围栏” 标注“Y”。
二、体检
(一)体检考察范围
考核完成后,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招聘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考核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二)体检标准及要求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时间:2021年4月16日 上午7:30
集合地点: 青岛市第九人民医院(市南区朝城路2号)A楼3楼体检科
注意事项:
1.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
2.须空腹,4月15日晚上不要饮酒,晚上10点至4月16日体检结束前禁食、禁水。
3.体检费用360元(现金),由考生本人承担。
4.逾期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选请于2021年4月27日前将学校或学院出具的本人在校综合表现情况证明材料(要求学校或学院盖章,密封)等考察材料报送至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南京路299号 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收
联系电话:0532-86669117
邮编:266034
附件: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2021年校园招聘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1年4月15日
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2021年校园招聘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原文标题: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2021年校园招聘考核成绩、体检考察有关事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qdjwzx.com/NewsShow.aspx?nid=5191
企业微信客服
山东华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