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6 15:56:27 文章来源:陵城区政府门户网站
2021德州陵城区引进教育教学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鼓励和引导广大教学一线人才来陵施展抱负、建功立业,为陵城教育教学工作注入新鲜血液,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一线教学人才引进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1、陵城籍在外地教学一线工作的人才;
2、陵城籍人员的在外地教学一线工作的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
3、陵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外地教学一线工作的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
4、陵城区创办企业人员在外地教学一线工作的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
5、本人或配偶已在陵城区城区范围内购置房产的外地教学一线工作人才。
二、资格条件
1、师范类专科或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在职学历),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目前在编在岗(含备案制)的一线教学工作者。师范类专科学历还须持有以下荣誉其中一项:区(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优质课、教学成果奖、教学能手。区(县)级教学荣誉须为一等奖。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计算年龄时间截至2021年4月16日);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3、具有省特级教师、省级以上教学能手、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的高层次人才,或经区委、区政府认定为急需紧缺专业岗位人才的,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一人一策”方式,实行双向选择。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受处分、组织处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4)未经所在单位和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原则
1、对等安置原则。按照对等安置原则落实编制或给予备案,职称级别不变、区乡层次不变,津贴补贴、专业技术职称等待遇,按我区现行政策给予落实。
2、服从调剂原则。结合用人单位编制限额要求,在对等安置的前提下,回引人才应自觉服从组织人社部门及用人单位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3、服务期限原则。回引人才在陵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支持政策
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符合条件的高层次回引人才,直接纳入陵城区“人才绿卡”服务范围,在评选陵城“教育英才”时优先考虑。
五、工作程序
1、报名申请。本次人才回引实行网上报名,有意向且符合条件人员填写《教学一线人才来陵工作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连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在编在职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报送陵城区教体局指定电子邮箱(lcrchx@dz.shandong.cn)。符合实施范围第四项的人员,需同时提交配偶、父母或配偶父母创办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符合实施范围第五项的人员,需同时提交在陵城购置房产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5月16日(18:00截止)。
2、资格审查。区委组织部、人社局会同编办、教体局等相关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引进程序,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考察。考察通过审查档案、走访座谈、函调等方式进行,考察无异议的,确定体检人选。
4、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由教体局组织拟回调人员在区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
5、手续办理。完成资格审查、确定人选后,区委组织部、人社局会同编办、教体局等相关单位,结合引进人员实际、用人单位需求、岗位和编制空缺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人员安置初步意见。经区委常委会同意后,办理调动、任职手续。
本公告由区教体局负责解释。
陵城区教体局咨询电话:0534-8283809
中共德州市陵城区委组织部
中共德州市陵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州市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4月16日
原文标题:陵城区引进教育教学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zlc.gov.cn/n31312550/n31312650/n31329020/n31349812/c61751904/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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