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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泰安新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3人缴费入口

2021-04-21 09:59:18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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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泰安新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3人缴费入口

  报名入口>>>2021年泰安新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3人报名入口

  招考公告>>>2021年泰安新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63人)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仔细阅读本简章及《2021年新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见附件2)有关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4日 9:00—4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4月24日11:00—4月28日16:00

  应聘人员登陆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tai.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1年4月27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4月24日11:00—4月28日16:00

  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尽快确定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4月24日11:00—4月29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1年5月18日9:00—5月22日9:30登陆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打印准考证、《2021年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21年4月26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到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府前大街1559号)办理减免审核确认手续。其中,应聘人员为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的,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应聘人员为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的,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残疾人员应提交残疾人证。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计划的招聘岗位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汇总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交《2021年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样式见附件3)。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没有学位要求的可不用提供学位证书)、身份证,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证书须在2021年4月24日前取得。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

  4、应聘定向岗位的,其中“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交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及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交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具有5年及以上新泰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正式在编在岗人员,还需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出具的《具有乡镇(街道)事业单位5年工作经历人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4),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21年4月24日。符合应聘定向岗位的人员,有工作单位的,还需工作单位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

  5、对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相关材料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承诺在考察体检时提供,未按时提供者不予聘用。

  6、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查实后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参加省属事业单位同步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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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图小土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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