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1 19:16:59 文章来源:德州市人民医院
2021年德州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公 告(68人)
德州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48年,现已发展为集医疗、科研、教学、急救于一体的大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占地300余亩、设计床位2000余张的东部医疗中心由我院作为运营主体,将于2022年建成投入使用,为做好东部医疗中心人才储备工作,急需引进68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和技能条件;
(三)报考专业技术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3日以后出生),报考专业技术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3日以后出生),报考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具有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工作经验2年。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住培合格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1年4月23日之前取得。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及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3日9:00 — 4月27日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将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提交至德州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或将电子版扫描件发至邮箱dzrmyyzp@163.com,请勿重复提交。
3.报名材料:(1)二代身份证;(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情况表》中有条件要求的,需提供本科至最高学历、学位证明)、研究方向证明;(3)招聘岗位要求的执业证、资格证、职称证、住培证(2013年及以后毕业);(4)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同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鉴于我们参考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应当主动联系招聘单位并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此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安排将于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http://www.dzrmyy.cn(德州市人民医院官网)。
(四)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成绩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医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及聘用岗位信息,在德州市人民医院、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用人单位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咨询电话:0534-2637023
附件:
1.2021年德州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情况表.xls
德州市人民医院
2021年4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s://www.dzrmyy.cn/zhongdashixiang/9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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