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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聊城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2021-04-28 11:03:50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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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聊城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2021年聊城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取消拟录用资格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取消拟录用资格的处理,并报市委组织部和省公安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复检。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提交复检申请。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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