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09 15:00:54 文章来源:未知
报名入口>>>2021年德州临邑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3人报名入口
招考公告>>>2021年德州临邑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33人)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yixian.gov.cn)公告公示栏。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9:00 —5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5月10日11:00 —5月15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审核前多次填报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1年5月14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核考生将不能修改和提交个人信息,请考生尽早完成报名,并及时查看个人报名系统审核状态,避免因各种原因错过报名修改时间。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二代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5月10日11:00—5月15日16:00
报名人员提交信息2小时后招聘单位可进行初审,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后退回应聘人员进行修改(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审核信息,提交、修改报名信息应在报名时间内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修改有关信息的,视为报名未通过。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如有信息退回,报名人员应按照提示修改信息后再次提交,报名截止系统关闭尚未提交修改后信息影响报名的责任自负)。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网上报名期间,公布的咨询电话应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5月10日11:00—5月16日16:00
报考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岗位和宿安乡卫生院管理类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的人员于2021年5月24日9:00—5月30日9:30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临邑县2021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临邑县2021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笔试和资格复审时使用,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应聘人员,不需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将相关证明材料以PDF或照片格式发送至邮箱wjjrsk@dz.shandong.cn,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并于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拨打电话(0534-7803852)进行确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免笔试费用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本人,通过认定人员报名缴费截止后统一进行免缴费处理。
报考基层卫生院专业技术类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无需缴纳笔试考务费,但须于2021年5月24日9:00—5月30日9:30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临邑县2021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临邑县2021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资格复审时使用,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
(二)招聘计划核减和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基层卫生院专业技术类招聘岗位按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调整招聘计划。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岗位和宿安乡卫生院管理类招聘岗位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招聘计划和报名人数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急需紧缺岗位,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为实现招聘计划的满额招聘,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核减的计划作如下调整:基层卫生院专业技术类合并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根据招聘计划和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补充到其他合并岗位中。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招聘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按不低于招聘计划和资格审查通过人数1:3的比例,调整到同一用人单位的其他招聘岗位。调整后的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
报考岗位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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