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6 18:38:39 文章来源:崂山人民政府
2021年青岛市崂山区第二次选聘中小学优秀教师公告(7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崂山区教育教学实际需求,拟面向社会选聘优秀教师7人(详见《青岛市崂山区2021年第二次选聘中小学优秀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和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三)具有初级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6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省级教学能手、特级教师、名师、名校长荣誉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0年6月23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含教科研机构)在编在岗教师,且现任教学科与应聘岗位相一致(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教师可以应聘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初中教师可以应聘小学教师岗位);
(六)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七)具有地市级及以上名师、特级教师、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称号之一;或执教过地市级及以上公开课、一师一优课;或参加地市级及以上优质课评选、教学技能比赛、基本功比武(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以上证书、荣誉称号、奖励等取得时间均须在2021年6月23日前。
(八)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1.崂山区事业编制教师;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3.与应聘岗位所属单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选聘方式及程序
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链接:https://ces.jiuyejie.cn/front/web/?pid=58205721938067510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者360极速浏览器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其他时间报名的不予受理。
1.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1年6月23日9:00—6月25日16:00
网上初审:2021年6月23日14:00—6月26日16:00
初审结果查询:2021年6月23日14:00—6月27日16:00
2.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选聘公告,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上传的个人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
(2)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3)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个人简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4)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无法更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审核不通过可更改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6)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7)应聘人员网上填报“取得的荣誉称号、奖励”栏,所填内容应符合选聘条件第七条中相关要求,填写最多不超过三项,同时须对应所填内容逐项上传证书或公布文件原件照片,照片应与原件保持内容、方向一致,照片内容务必清晰、完整,文件格式为jpg格式。
3.网上初审
选聘单位在报名期间按照本选聘公告公布的选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确定网上初审结果,网上初审通过人员进入资格审查范围。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对经审核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填报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审核。
应聘人员应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选聘单位。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信息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4.网上打印报名资料
通过网上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初审结果查询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并妥善保管《青岛市崂山区2021年第二次选聘中小学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逾期不再开放打印端口。因未打印或遗失上述材料影响资格审查及后续选聘环节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二)资格审查
选聘单位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考试范围。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提交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工作的全过程。
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1.《青岛市崂山区2021年第二次选聘中小学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亲笔签名);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名);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下同);
4.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公布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7.获得的荣誉称号证书或公布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选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经审查不具备选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等影响应聘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后果。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准考证需保存到办理聘用手续阶段。
(三)考试方式
选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崂山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根据选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取“模拟讲课+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
面试时间共20分钟(模拟讲课15分钟、答辩5分钟),模拟讲课准备时间40分钟。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按现场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进入考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
面试由7名考官组成的考官组现场打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它得分平均值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模拟讲课成绩占70%,答辩成绩占30%),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在每个考场面试全部结束后,在考点门口向应聘人员张贴公布,并于当天在崂山政务网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将通过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予以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根据面试成绩,分选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先进行等额考察。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答辩,按加试答辩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对考察合格人员,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在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中依次进行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对按规定需要体检复检的,由选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崂山政务网进行公示,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崂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崂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入职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纳入选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
四、纪律
公开选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公告、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选聘相关信息在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专题栏目“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上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选聘信息和报名系统的反馈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经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合格人员,原则上应在公示结束后8个月内办理人事关系转接手续,逾期不能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532-88996082
崂山区监督电话:0532-88997531
青岛市监督电话:0532-85912185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拨打以上电话。
本公告由选聘单位负责解释。
青岛市崂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6月16日
原文标题:青岛市崂山区2021年第二次选聘中小学优秀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aoshan.gov.cn/n206250/n206254/n18207790/2106161704333926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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