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9 10:58:15 文章来源:未知
2021年淄博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2021年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2021年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应聘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首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弃权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资格审查只进行一次。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首批资格审查
时间:2021年6月25日(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地点:高青县人民医院智慧医疗指挥大厅(高青县青城路11号)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应聘人员,除事先经招聘单位和高青县卫生健康局同意推迟提交外,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事先招聘单位和高青县卫生健康局同意推迟提交材料的应聘人员,可在6月28日上午11:00前到高青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819室(高青县清河路机关综合办公楼8楼)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交的视为弃权。
(二)递补资格审查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将根据资格审查结果,适时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取消资格人员名单及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组织递补资格审查工作。
递补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7月5日上午9:00—11:00
递补资格审查地点:高青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819室(高青县清河路机关综合办公楼8楼)。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应聘人员,除事先经招聘单位和高青县卫生健康局同意推迟提交外,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事先招聘单位和高青县卫生健康局同意推迟提交材料的应聘人员,可在7月6日上午11:00前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审查地点为高青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819室(高青县清河路机关综合办公楼8楼)。
三、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其中,证明类材料提交原件,由招聘主管部门留存;证书、档案类材料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由招聘主管部门留存;其中档案类材料无法提交原件的,可提交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由招聘主管部门留存。需提交的主要材料如下:
(一)报名表、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各一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须与报名表上的照片一致,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其中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可在资格审查公告发布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丢失的可提交临时身份证。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学历、学位、专业有关证书材料,具体包括:
1.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可暂时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说明(可参照附件2样式出具)。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4月23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上未注明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的,或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还需同时提交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说明等相关材料。
2.按照新旧专业对应关系应聘的人员,属于根据所学方向不同分别划入不同专业情况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交能说明所学具体方向的相关材料,由招聘单位认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3.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原版成绩单(附与学历学位认证时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应届国(境)外毕业生不晚于2021年8月31日)补充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对有规培合格要求的岗位,需提交规培合格材料或无需进行规培的说明材料。证书丢失的,可提交具有同等效力的公布文件、登记表等材料。2020年新考取相关资格证书的,可暂提交已通过考试的成绩单。但最晚必须于2021年7月31日提交相关资格证书原件进行审核,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说明(可参照附件3样式出具)或解聘说明。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说明需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双方公章。
区县所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说明需加盖所在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公章。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人员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说明或解聘材料。
其中,报名时属在职人员、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失业证、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说明原件一份(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交。
在职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时不能提交同意应聘说明或解聘材料的,视为弃权。
(六)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交以下工作经历相关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以此计算工作时间:
1.与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相应社保缴费材料;
2.入伍通知书及退伍证;
3.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登记表或聘用手续之一;
4.公务员登记表或录用手续。
招聘岗位要求的从事具体岗位(专业)工作情况在上述材料中无法体现的,还须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原件一份。
(七)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入围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还需提交本人签名的《2021年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入围资格审查考生健康申明安全承诺书》(附件6)1份。
(八)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其他事宜
(一)资格审查工作由高青县卫生健康局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导下具体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应自觉加强防疫知识学习,面试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
(二)资格审查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实因故不能按时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可由县卫生健康局同意后,另行安排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但不晚于同批次补充材料提交时间,逾期视为弃权。
(三)资格审查有关材料要按规定妥善保管备查,加强保密、严防泄露。
(四)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受理有关投诉或者举报,调查处理情况应当向投诉人或者实名举报人反馈,并报县卫生健康局和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
(五)面试时间及其他工作事宜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通知公告,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1年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0533-6953155
高青县人民医院:0533-6966097
高青县第二人民医院:0533-6735129
高青县中医医院:0533-6961541
高青县妇幼保健院:0533-6953000
附件:
2021年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入围资格审查考生健康申明安全承诺书.docx
2021年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成绩合格及首批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x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18日
原标题:2021年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aoqing.gov.cn/art/2021/6/18/art_4600_21300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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