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1 10:28:03 文章来源:青岛市李沧区政务网
2021年青岛市李沧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和资格审查事宜
关于公布2021年青岛市李沧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和资格审查事宜的公告
根据《2021年青岛市李沧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笔试成绩(详见附件1)予以公布,并将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确定资格审查人员范围及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分招聘岗位,按《简章》规定比例,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入围人选。所有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在附件1“是否进入资格审查范围”栏中标注“Y”,以上人员均应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对因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弃权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事宜另行通知。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45分。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7月2日(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
地点:中共青岛市李沧区委党校
(地址: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1501号)
三、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提交笔试准考证、《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包含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聘的,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2021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4月23日之前取得)、有效居民身份证。
3.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属无业人员应聘的,需提交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7.对应聘人员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需提交相应资格证书。
8.对应聘人员有中共党员身份要求的,需提交入党志愿书和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审查。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通过手机发送短信至咨询电话(13356880886)反馈是否参加资格审查,反馈格式为:招聘单位+岗位类别+准考证号+姓名+是否参加,如李沧区委对外宣传中心+管理岗位+准考证号+张三+(不)参加。
四、有关说明
(一)成绩按报考岗位进行公布,考生可根据报考岗位查阅笔试成绩。
(二)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发放面试通知书,根据“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公布的《面试方案》,按要求做好面试准备。
(四)未尽事宜按《2021年青岛市李沧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五)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持山东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和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入鲁返鲁考生,须提前向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申报(联系电话:13356880886)。持山东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资格审查前3天内山东省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和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入鲁返鲁考生,须提供资格审查前7天内山东省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进入资格审查地点前,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携带《资格审查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2),并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
3.来青前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或接触史的人员,新确定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21天内来青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青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应向青岛市李沧区疾控中心(电话:0532-87062560)和青岛市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13356880886)申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4.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预防中暑。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13356880886
李沧区监督电话:0532-87610785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32-85912185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1.2021年青岛市李沧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范围名单
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1日
原文标题:关于公布2021年青岛市李沧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和资格审查事宜的公告-青岛市李沧区政务网
文章来源:http://www.qdlc.gov.cn/n1/n6/2106210940173774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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