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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枣庄市山亭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110人)

2021-06-22 09:08:24 文章来源: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政府(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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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教师招聘信息

  2021年枣庄市山亭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110人)

  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市《关于2021年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21〕3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区教育发展实际需要, 2021年山亭区公开招聘高级中学教师90名;幼儿园备案制教师20名(招聘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山亭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

  (五)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均须于2021年6月30日前取得;2021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报考,须经本人工作单位和县(市、区)教体局同意,并提交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其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已经辞职的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辞职证明。上述证明材料的落款日期均为2021年6月30日及以前。

  我省2016年(含)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9年(含)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19年(含)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人员,服务地在山亭或是山亭区生源,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从山亭区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考符合条件的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本次招聘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且服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役龄满12年符合政府指令性安置工作条件但选择复员安排的退役士兵、依托地方高等院校定向培养的士官、未服满现役(部队撤降并改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或服役期间受到记过(含)以上处分等情形的不列入招聘范围。已政策性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或享受定向考录招聘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再适用该政策。

  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用于专项招聘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2019、2020年高校毕业生)。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具有以下情形者不能参加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统一时间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6月30日9:00—7月2日17:00

  查询时间:2021年6月30日11:00—7月3日17:00

  2.方式

  可登录山亭区政府网(www.shanting.gov.cn)网站报名;

  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勿着制式服装等)。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1年7月2日17: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毕业学校及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内容填写(其中,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

  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二)网上资格审查

  初审时间:2021年6月30日11:00-7月3日17:00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工作人员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于24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网上资格初审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定向岗位和专项招聘岗位最终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计划相应核减或取消,调整到同学科同学段非定向和非专项招聘岗位。报考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山亭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6月30日11:00-7月4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登录山亭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于2021年7月3日(9:00-11:30;14:00-17:00)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stjyj002@163.com,并拨打电话0632-8811791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及报名注意事项等见(附件3)。逾期未提交减免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减免资格。

  (四)现场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在山亭政府网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登记表(含诚信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名);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在“学信网”、“学位网”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学历证明必须是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明必须是学位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书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打印的教师资格证明(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的,须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

  (5)报到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

  (6)已经就业的和定向、委培毕业生须提交同意报考证明;已经辞职的须提交辞职证明。

  (7)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暂未获得的,须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还需提交相关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8)就业推荐表(仅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届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9)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三支一扶”身份报考的,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以及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身份报考的,须出具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以及共青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其参军入伍县级征兵办公室(区市人民武装部军事科)出具的参军入伍证明。

  三、考试

  考试采用先笔试再面试的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山亭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两部分,重点考察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受当前疫情影响,笔试及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的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实时关注山亭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进入考场。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范围,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高级中学岗位面试采用模拟讲课,幼儿园岗位采用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如同一岗位报考人数较多、需分在不同小组进行面试,则采用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最终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面试修正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同一岗位全体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本面试室该岗位全体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

  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具体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山亭政府网站。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笔试成绩还并列,另行加试,以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山亭区教育和体育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一)考察

  考察采取审查证书、网上验证、查阅档案、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学业)实绩和在应聘期间的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证书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确认。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对档案存在的问题未查清及处理不到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录用人员公示前,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期满合格的于期满当月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进入事业编制。被聘用人员要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为保障正常教学秩序,新招聘人员应聘到教师岗位后,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参加公务员或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六、疫情防控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工作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应聘人员要及时登录山亭政府网站,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山亭区教育和体育局咨询电话:0632-8811791

  附件:

  附件1  2021年枣庄市山亭区公开教师招聘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xls

  附件3报考须知.docx

  附件4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doc

  原文标题: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政府(试运行)--2021年枣庄市山亭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hanting.gov.cn/zwgk/xxgkml/qzbm/qjtj/202106/t20210621_12353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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