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8 19:23:18 文章来源:未知
2021年日照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公告(15名)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1.全国普通高校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海外高校2021年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2019、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中获得高中学段一、二等奖的2021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8日以后出生);
6.文化课教师应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原则上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不具备的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关教学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
7.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等材料。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1年7月18日18:00。
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将《2021年日照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2021年日照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基本信息表》(附件3)及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rzjszp@163.com,邮件命名为:“应聘单位+应聘岗位+所学专业+姓名”,邮件主题与文件夹名称相同。应聘人员严格按照邮件格式要求发送邮件,否则不予初审。
报名材料扫描件包括:
(1)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2)海归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对暂未取得认证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有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并对初审结果负责。报名初审结果将通过电话反馈。
四、现场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复审结果负责。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签名的《2021年日照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超过5:1的岗位,先组织面谈初选,按5: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低于5:1的岗位,按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试讲形式,面试内容为相应学段学科指定教材内容。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进行考察体检。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工作实绩、业务能力和个人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规违纪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日照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3-8771906
附件:
日照市教育局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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