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1 17:07:41 文章来源:蓬莱区政府通知公告
2021年烟台市蓬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按照《2021年烟台市蓬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规定,现将2021年烟台市蓬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时间
2021年7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地点
烟台市蓬莱区卫生健康局五楼会议室(钟楼东路65号)。
三、资格审查程序
第一步: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到相应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处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第二步:缴费。考生通过审查后,到“收费处”缴纳面试考务费(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面试考务费标准为70元),支付宝扫码支付。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申办免费的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第三步:领取面试通知书。缴完费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后,务必仔细核对面试通知书姓名、报考单位等信息,避免错领情况发生,同时仔细阅读考生须知,了解有关考试信息。
四、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日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
2.因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弃权等原因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招聘主管机关将于现场资格审查后电话通知递补,请笔试成绩在35分以上且接近报考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分数的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递补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1)。
4.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须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上述材料均提交到烟台市蓬莱区卫生健康局二楼政工科(钟楼东路65号)。
5.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考生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现场资格审查前28日以来应聘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人有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所在地区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聘人员须主动向招聘主管机关报告,并尽快自行就诊排查,招聘主管机关将根据防疫部门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并通知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正常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条件,如具备参加条件,应聘人员来烟时须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所有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应佩戴口罩,主动提交《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和健康承诺书》(附件7)、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14天行程(绿码,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手机截屏或纸质打印健康通行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应聘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管理,自觉保持安全距离。现场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出现疑似症状,应聘人员应主动报告。结束后,应主动离开,不得聚集。
(三)请广大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疫情防控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办理,咨询电话:0535-5850166。
烟台市蓬莱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21日
原文标题:蓬莱区政府通知公告2021年烟台市蓬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penglai.gov.cn/art/2021/7/21/art_13634_2917867.html
企业微信客服
山东华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