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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烟台海阳市公开考选优秀毕业生(第二批)简章(44人)

2021-07-23 10:30:41 文章来源:海阳市政府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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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烟台海阳市公开考选优秀毕业生(第二批)简章(44人)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海阳市拟面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公开考选44名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1.市直综合管理A岗位。招考数量:11人(需服从分配),专业要求:大学本科限力学类、机械类、仪器类、能源动力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材料类、化工与制药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土木类、水利类、测绘类、建筑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地质类、矿业类、交通运输类、海洋工程类、航空航天类、核工程类;研究生限力学一级学科、机械工程一级学科、机械专业学位、仪器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能源动力专业学位、电气工程一级学科、光学工程一级学科、电子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信息与通信工程一级学科、电子信息专业学位、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冶金工程一级学科、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安全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生物工程一级学科、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土木工程一级学科、水利工程一级学科、土木水利专业学位、测绘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建筑学一级学科、建筑学专业学位、城市规划专业学位、农业工程一级学科、林业工程一级学科、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一级学科、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矿业工程一级学科、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一级学科、交通运输工程一级学科、交通运输专业学位、船舶与海洋工程一级学科、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核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及其近似专业。限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需同时满足相关报考条件。

  2.市直综合管理B岗位。招考数量:9人(需服从分配),专业要求:大学本科限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法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研究生限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法学一级学科、法律专业学位、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及其近似专业。限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需同时满足相关报考条件。

  3.镇街区财会A岗位。招考数量:13人(需服从分配),专业要求:会计学、财会、财务会计、工业会计、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基建会计、现代会计、财务会计与计算机应用、财务管理、财务管理与审计、注册会计师、财务管理学、财务会计与审计、税务与审计、审计学、财税与审计、金融审计、电算会计与审计、财会审计、会计审计与税务代理、基建审计、审计、会计、会计与审计、会计电算化、会计教育学、会计学教育、财务会计教育、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与会计核算、涉外会计专业,及其近似专业。

  4.镇街区财会B岗位。招考数量:11人(需服从分配),专业要求:会计学、财会、财务会计、工业会计、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基建会计、现代会计、财务会计与计算机应用、财务管理、财务管理与审计、注册会计师、财务管理学、财务会计与审计、税务与审计、审计学、财税与审计、金融审计、电算会计与审计、财会审计、会计审计与税务代理、基建审计、审计、会计、会计与审计、会计电算化、会计教育学、会计学教育、财务会计教育、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与会计核算、涉外会计专业,及其近似专业。

  专业要求按照教育部本科及研究生专业目录执行(专业要求的类,指专业类或一级学科,非学科门类)。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依据岗位用人需求研究并由招聘主管机关认定公布相近专业。

  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考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1.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是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2.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是指国家统一招生,2019年、2020年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3.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含二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4.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岗教师计划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考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岗位招考条件。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考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年满18周岁(2003年8月1日及以前出生),大学本科生不超过30周岁(1990年8月2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8年8月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5年8月2日及以后出生)。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除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外,应聘人员应在8月1日(含)之前取得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还应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于2021年8月底前取得。

  (四)应聘人员大学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所学专业(学历证书、学籍档案所载专业)应与应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五)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还须经所在院校同意。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报考市直综合管理A、B岗位的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21年8月1日(含);②博士、硕士研究生;③担任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团委书记(副书记)、秘书长、部长或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满1学年的大学本科生,时间截止到2021年8月1日(含)。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7)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8)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扰乱报名秩序、伪造相关证明及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报名网站:海阳市政府网站(http://www.haiyang.gov.cn/)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9:00—8月4日16:00;

  初审时间:2021年8月2日12:00—8月5日11:00;

  缴费时间:2021年8月2日12:00—8月6日16: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8月16日9:00—8月21日9:30。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考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简章中的咨询电话。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首次登陆先注册(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然后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状态”的流程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8月4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初审:招考主管机关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基于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8月5日11: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招考主管机关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8月5日15:00前向指定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招考主管机关无法直接获得应聘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招考主管机关。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21年8月2日12:00-8月6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于2021年8月16日9:00-8月21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海阳市公开考选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通过网上初审后,须在2021年8月2日12:00-8月6日16:00内完成网上缴费,并于8月6日16:00前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申办免费的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考选人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考选计划,并在海阳市政府网站上公布。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时间:2021年8月21日上午9:00—11:00

  招考岗位笔试均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由招考主管机关组织实施,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查询。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照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需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陆海阳市政府网站查询)本人到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允许委托他人替代。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2.《海阳市公开考选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笔试准考证,与准考证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5.已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还需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式见附件1),因故不能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

  6.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镇街区财会A、B岗位无需提供报到证),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已经毕业的根据岗位要求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7.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能够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及认证书的个人书面承诺,承诺专业须与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

  8、报考市直综合管理A、B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

  “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就读期间档案及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的书面承诺。

  2019年、2020年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档案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2019年、2020年毕业的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参加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需提供参加相应项目及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报考市直综合管理A、B岗位的人员,还须根据自身情况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入党情况和现实表现方面的证明材料(样式见附件2)等。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全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费。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免缴面试考务费。包含递补情况的面试人员名单在海阳市政府网站公布。

  (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从事机关和基层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实行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现场向面试人员公布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海阳市政府网站。

  五、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选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有人员进入考察范围。如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考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海阳市政府网站公布。

  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考选主管机关将通过一定的形式,全面考察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考选主管机关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考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考选主管机关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考单位负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考选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考选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考选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对于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海阳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就业协议书,按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对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海阳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拟聘用人员不服从分配的,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的,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之后不再递补。

  七、其他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考简章及各附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选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考选主管机关无关。

  本次考试相关信息以海阳市政府网站(www.haiyang.gov.cn)公布为准,最终解释权归中共海阳市委组织部、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535-3222019

  监督电话:0535-3220113

  附件1.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本).docx

  附件2.2021年海阳市公开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证明材料(样本).docx

  中共海阳市委组织部

  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3日

  原文标题:海阳市政府通知公告2021年山东省海阳市公开考选优秀毕业生(第二批)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haiyang.gov.cn/art/2021/7/23/art_14046_29087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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