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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淄博高新区省属公费师范生考察、体检公告
现将2021年淄博高新区省属公费师范生考察、体检通知予以公告。
一、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提交相关材料
在体检当日请提交如下材料: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
2、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行为证明,加盖公章。
三、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体检时间、地点、费用
体检人员于8月2日(周一)上午6:30前持本人身份证、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450元体检费(由医院收取。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到高新区文教与卫生事业中心(天鸿路36号)门前集合。
(三)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并执行。
2、体检人员下载并打印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得遗漏。并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在集合时交工作人员。
3、除特殊情况经文教与卫生事业中心同意外,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此次聘用资格。
5、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3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如需复检,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且按规定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医疗机构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请遵守适时疫情防控要求,并全程佩戴口罩。
咨询电话:淄博高新区文教与卫生事业中心:0533-2341906(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附件1.2021年淄博高新区省属公费师范生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xlsx
2021年7月27日
原文标题:2021年淄博高新区省属公费师范生考察、体检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bzhhgx.cn/zuixin/20210727/22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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