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7 18:32:14 文章来源:平原县人民政府
2021年德州平原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80人)
2021年德州平原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80人)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人才队伍结构,蓄智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海内外高校公开引进80名高层次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一)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博士研究生,承担国家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毕业生;
(二)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其中博士研究生依据《德州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特聘办法》(德人社发〔2018〕48号),通过双向选择,直接列为考察人选,不占本次引进计划。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四)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5年8月2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均须于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名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已在德州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人员)或与德州市用人单位(含中省直驻德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其中海外2021年毕业人员不受限制;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含)以上处分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
8.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0日9:00--8月27日18时。
2. 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登录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www.zgpingyuan.gov.cn),下载公告附件《2021年平原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3),按要求如实填写,并将以下材料原件扫描发送至pyxrsjsgk@dz.shandong.cn,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代码”。
报名人员提交相关材料扫描件包括:
1.《2021年平原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
2. 居民二代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 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
4. 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认证的,提交于规定时间内能够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
5. 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二)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8月20日至8月30日
2. 资格审查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在平原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四、面试考察
(一)面试
1. 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工作所必须的基本能力素质,包括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进入考察范围最后一名面试分数相同的,通过增加面试确定。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造成的空缺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考察。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还要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五、体检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体检人选。
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的,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选岗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选。在平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组织选岗。聘用人员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如有同分者,采取增加面试的方式予以确定。由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七、管理及待遇
引进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符合条件人员享受《关于实施“人才兴德”行动建设新时代区域性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德发〔2020〕13号)规定的相关待遇。
(一)引进符合条件的重点院校硕士研究生享受以下待遇:
每月给予1000元生活补贴,补贴时限最长3年。
(二)引进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享受以下待遇:
1. 生活补贴:每月给予1500元生活补贴,补贴时限最长3年。
2. 配偶安置:博士研究生配偶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国有企业正式职工的,根据原工作单位性质、岗位匹配情况、专业能力素质等对口安置。博士研究生配偶在其他单位工作或处于非就业状态的,由人社局根据个人情况,多渠道协助推荐就业岗位。
3. 子女入学:博士研究生子女入托或申请就读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由居住地或工作地政府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和本人意愿统筹安排。高中转学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到县直高中或居住地、工作地学校就读。非我县户籍子女在我县就读学前阶段、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学校或参加初中升高中的,享受我县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八、调剂使用
对参加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但未被引进聘用的人员,在年度用编进人计划内,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专业对口、人岗相适原则,推荐到其他事业单位,双向选择,服从调剂的,择优聘用。
九、其他
(一)本次引进不指定任何单位(包括院校、科研机构、党校、行政学院)和个人编写有关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的培训班。
(二)关于此次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考试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请关注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有关通知公告内容,将陆续发布。
(三)在人才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联系人:孙俊俊,咨询电话:0534-4256611,邮箱:pyxrsjsgk@dz.shandong.cn
平原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17日
原文标题:平原县人民政府
文章来源:http://www.zgpingyuan.gov.cn/n30446775/n30447748/c64302245/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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