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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2021年度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城市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日照户籍或日照生源的高校毕业生;
(二)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好,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组织和应变能力,能适应基层工作环境,具备为社区服务的能力与水平;
(三)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8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五)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受专业限制;
(六)海归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对暂未取得认证的,允许先行参加考试,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现役军人;个人实际学习(工作)经历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40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9月8日9:00—9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9月8日11:00—9月11日12:00;
报名方式:
1.计算机端:登录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uxian.gov.cn)报名;
2.手机端:应用“卓盟云考试”微信小程序,选择“2021年莒县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进行报名。
报名时优先推荐通过网站方式,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保证照片清晰可辨),按指定网站或“卓盟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9月8日11:00—9月11日12:00。
招聘主管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对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于2021年9月11日12:00前将相应材料电子版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jxzcyzbgs@126.com,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并拨打0633-7962837电话进行确认。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反馈。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9月8日11:00—9月12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或应用“卓盟云考试”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参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于2021年9月11日12:00前将相应材料电子版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jxzcyzbgs@126.com,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并拨打0633-7962837电话进行确认。减免笔试考务费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反馈。减免考务费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残疾人应聘的,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超过审核认定时间提交材料的,不再受理,以电子信箱时间为准。
(四)招聘计划调整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少于招聘计划的岗位,空缺计划实行顺序调剂。调剂办法为:从空缺计划岗位依次调剂到下一个岗位,有2个以上空缺计划的,按照下一个岗位、更下一个岗位每个岗位调剂1个的办法进行调剂,最后一个岗位有空缺计划的调剂到第一个岗位。招聘计划的调剂情况,在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五)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对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实行笔试成绩加分(其中:助理社会工作师加2分,社会工作师加4分,高级社会工作师加6分),并在笔试前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莒县2021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和本人学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笔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等相关内容,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闭卷笔试成绩加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加分,为笔试环节最终成绩,笔试最终成绩向社会公布。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从笔试环节最终成绩前200名应聘人员中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各岗位按照1:2的比例,以笔试环节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岗位计划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比例超过1:1(含1:1)未达到1:2的,按实际进入面试范围人数参加面试,岗位计划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比例达不到1:1的,剩余岗位招聘计划按照上述顺序调剂的方法进行调剂。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环节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范围按规定面向社会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范围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面试资格、复审不通过等原因造成的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空缺的,在笔试环节最终成绩前200名内,根据报考岗位,按照笔试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岗位计划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比例超过1:1(含1:1)未达到1:2的,按实际进入面试范围人数参加面试,岗位计划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比例达不到1:1的,剩余岗位招聘计划按照上述顺序调剂的方法进行调剂。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环节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五、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环节最终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环节最终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环节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笔试环节最终成绩并列,一并纳入考察范围人选。
对因数量不足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上述顺序调剂的方式进行调剂。进入考察的人选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执行,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核。参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文件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档案中存在问题未查清并处理不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对放弃考察或因考察不合格的,先按考试总成绩在本岗位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后仍造成岗位空缺计划的,再按照上述顺序调剂的方式进行调剂。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先按考试总成绩在本岗位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后仍造成岗位空缺计划的,再按照上述顺序调剂的方式进行调剂。
六、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入拟聘用人员名单实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城市社区工作者实行聘用制,人员定岗后与县社区发展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合格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日常工作表现和考核情况作为续聘的重要参考依据。聘期内出现《莒县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办法(试行)》中解聘情况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七、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的城市社区工作者由县社区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统一调配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核拨工资待遇。实行淘汰机制,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所服务的街道负责日常管理。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满后参加各类招考、招聘时,需所在街道、县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开具同意报考证明。
(二)聘用的城市社区工作者试用期间薪酬按照拟定岗位等级的基本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后,城市社区工作者的工资标准按照《莒县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办法(试行)》文件执行,总成绩前20名的按照街道(镇)事业编新入职人员试用期满执行定级工资标准人员平均应发工资的1倍确定薪酬待遇,其余人员按照街道(镇)事业编新入职人员试用期满执行定级工资标准人员平均应发工资的0.8倍确定薪酬待遇。聘用人员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三)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规违纪相关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3-7962837
县社区发展服务中心0633-6203656
附件:1.莒县2021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计划表
2.莒县2021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中共莒县县委组织部
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莒县社区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8月30日
附件1.莒县2021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计划表.docx
附件2.莒县2021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x
原文标题:莒县人民政府人事人才莒县2021年度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juxian.gov.cn/art/2021/8/30/art_32663_102977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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