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2 18:33:10 文章来源:青岛·市南
2021下半年青岛市南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公告
关于2021年下半年青岛市市南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2021年下半年青岛市市南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的规定,现将2021年下半年青岛市市南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9月10日,8:30-11:30。
地点:青岛市市南区老年活动中心(青岛市市南区宁国路13号)。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参加资格审查,如实报告健康排查有关信息,确认参加面试。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主动弃权的,招聘单位将终止其招聘程序。因终止招聘程序出现面试人选未达到岗位招聘计划3倍的,将从该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有关递补事宜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人选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2021年下半年青岛市市南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在校期间获得校级、院级以上奖学金或奖励证书、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证书(具体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优秀毕业生等)、担任学生干部和党员身份证明等材料、报到证、在校期间成绩单、无业状态承诺书、健康承诺书,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使用A4纸复印)。
三、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参加资格审查,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并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经资格审查合格并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请及时关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的面试有关安排,按要求做好面试准备。
(三)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交材料缺失或通讯不畅等个人原因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责任自负。
四、防疫要求
(一)应聘人员要加强防疫知识学习,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请注册山东健康通行码,保持山东健康通行码为绿色,携带健康承诺书参加资格审查。
(二)从中高风险地区返(来)鲁的人员,须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证明,并持有3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三)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到过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的返(来)鲁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排查、核酸和抗体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四)重点地区(以疫情即时信息发布为准,非中高风险地区)返(来)鲁的人员或途径重点地区人员,应主动向招聘主管部门报告,并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参加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资格审查前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五)所有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审查地点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的考生,须进行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后仍高于37.3℃,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资格审查的,安排在备用地点进行。
(六)资格审查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应聘人员身份,应聘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应聘人员应排队有序入场和离场,与他人保持距离。
(七)请广大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532-88729570(工作日9:00-11:30,13:30-17:30)
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1年下半年青岛市市南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dsn.gov.cn/n16/n1175/n9964611/n9964757/n9964758/n9964764/2109021812401020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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