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4 19:44:38 文章来源:河口区人民政府通知公告
河口区人民政府通知公告2021年河口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和《疫情防控个人健康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在我省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转移至备用考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参加考试。
2.体温高于37.3℃或者有咳嗽、腹泻等症状的考生和持非绿码的考生,经现场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不能参加考试的,可现场联系考点临时留观点人员,自9月13日后,可联系河口区卫生健康局512室(联系电话:0546-3650218)办理考试退费手续。
3.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4.8月29日前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在我省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8月30日后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须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行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5.因8月30日后旅居地疫情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高风险而无法来鲁的考生,可依据当地村居(社区)出具的情况说明,联系河口区卫生健康局512室(联系电话:0546-3650218)办理考试退费手续。
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原文标题:河口区人民政府通知公告2021年河口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文章来源:http://www.hekou.gov.cn/art/2021/9/4/art_164643_103055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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