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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5名)
因工作需要,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济南市钢城区天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法警5名(4名男性,1名女性)。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3、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被开除公职记录;
4、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在30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
6、男性身高在170cm以上,女性身高在160cm以上;
7、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不得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报考条件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尚未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提交材料、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须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2021年9月24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钢城区永兴路52号(区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南首)
4、提交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户口簿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咨询电话:0531-75873007
微信号:15163445590
(二)笔试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请及时登录钢城人才超市(www.gcrccs.com)查看公告。
3、确定体能测评人选。根据所有考试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并按总招考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规定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2项,分别是“纵跳摸高”、和“10米×4往返跑”。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体能测评结果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两项达标的进入面试环节,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2)。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着运动鞋、运动服。因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笔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能测试标准见下表:
(四)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重点考察考生的基本素养、能力水平及岗位匹配程度等要素。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面试工作由区天瑞公司统一组织,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面试原始成绩。
2、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生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出现面试成绩也并列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最后面试的成绩为考生的最终成绩。
3、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请及时登录钢城人才超市(www.gcrccs.com)查看公告。
(五)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体检由区人民检察院、区天瑞公司共同组织,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根据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参照公务员体检的标准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重点是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内容。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在钢城人才超市(www.gcrccs.com)
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取消资格,所空名额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录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济南市钢城区天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若有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有关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合同予以辞退。合同期限为二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签订续聘手续。
聘用人员工资每月320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依法缴纳部分),缴纳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每年1700元取暖费。
五、纪律和监督
考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报考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其他
1、有关重大事项均在钢城人才超市(www.gcrccs.com)公布,应聘人员须及时查看,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如更换手机号码请及时致电招聘咨询电话更新登记。
附件1: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doc
咨询电话:钢城区人民检察院 0531-73011696
钢城区天瑞公司 0531-75873007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检察院
济南市钢城区天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6日
原文标题: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crccs.com/article/index.php?c=show&id=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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