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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德州市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双向选择公告

2021-09-18 20:34:01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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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德州市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双向选择公告

  2021年德州市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双向选择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德行动,持续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推动德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2021年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德州市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双向选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双向选择人员范围

  根据《2021年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关于“调剂使用”的规定,“对参加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但未被引进聘用的人员,在年度用编进人计划内,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专业对口、人岗相适原则,推荐到市、县其他事业单位双向选择,服从调剂的,择优聘用。”

  对参加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的面试、市委党校组织的面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但未被引进聘用的人员取得双向选择报名资格。

  市、县事业单位具体岗位将根据双向选择报名情况研究确定,岗位计划总量与双向选择报名审核合格人数一致,具体岗位计划将另行公告。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3、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3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31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含)以上处分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

  7、按照《2021年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报名时(2021年5月31日至6月6日),已在我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人员)或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8、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9、与所报岗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均须于2021年9月18日之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名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三、工作程序

  (一)邮箱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9:00—9月23日17:00;

  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9月22日9:00—9月24日17:00;

  审核情况通知时间:2021年9月25日9:00—16:00。

  报名人员登录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dezhou.gov.cn)下载《2021年德州市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双向选择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发送相关资格材料(PDF或JPG格式文件)至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邮箱dzrsjsgk@dz.shandong.cn。

  报名上传提交的资料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页);

  2、学历学位证书;

  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认证的,提交于规定时间内能够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

  4、在职人员报名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介绍信,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社保缴费情况证明。

  报名人员发送邮件后进入审核流程,审核通过,报名信息不能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取得双向选择报名资格的考生未发送报名邮件的,视为放弃双向选择报名资格。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本次人才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及时查看邮箱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审核结果。资格审核贯穿双向选择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双向选择资格。

  (二)双向选择

  双向选择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在“灯塔—德州党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发布。

  (三)考察

  根据双选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造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市直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引进手续。

  (四)体检

  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市直引进的考察合格人员体检;各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各县(市、区)引进的考察合格人员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引进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引进;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引进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经市、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造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灯塔—德州党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用人单位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双向选择成功到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的考生,在聘用三年内,需到县(市、区)基层单位锻炼一年。市直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双向选择人员到基层锻炼的方案》,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锻炼结束后,市直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形成《双向选择人员到基层锻炼的报告》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考生不按经备案的《双向选择人员到基层锻炼的方案》要求到基层锻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相关待遇

  符合条件的引进人员享受德州市《关于实施“人才兴德”行动建设新时代区域性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德发〔2020〕13号)相关政策待遇。

  五、其他事项

  在双向选择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考生在报名、双选、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考生在整个双选引进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所报单位变更联系电话。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德州市委组织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34-2687677、2687084

  附件:

  1.2021年德州市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双向选择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中共德州市委组织部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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