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2 17:04:53 文章来源:利津县人民政府卫生类
利津县人民政府卫生类关于2021年利津县公开招聘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按照《2021年利津县公开招聘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和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参加体检人员请于9月24日(星期五)早上6:50前在利津县卫生健康局(利津县津二路567号)楼前南广场集合。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体检须知
1、体检时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
2、缴纳体检费300元现金,多退少补。
3、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时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当日早上不能进食及饮水。
5、女性体检者月经期间、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
6、对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7、参加体检不准携带各类通讯工具。
三、考察提交材料
请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提前落实本人人事档案的管理部门或单位,于体检完成后领取考察调档材料,同时于9月29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2021年利津县公开招聘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2,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三份,内容须手写,不能有涂改,照片要求为网上报名时同底版照片),并由相关单位出具审查意见;
2、相关部门(单位)出具近期政治思想和工作表现鉴定材料1份(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未就业人员,由考生人事档案托管单位或所在居(村)委会出具);
3、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或相关职业(执业)证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等原件。
四、档案转递事项
本人人事档案不得由本人携带,必须通过机要或由档案管理部门派专人于10月9日前转递到利津县卫生健康局(利津县津二路567号1101室),并附档案转递单。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将顺次递补下一名考生。
五、其他事项
1、考生领取相关材料后,请立刻与档案管理部门取得联系,主动协调督促档案转递相关事宜,确保本人档案按要求送达。
2、考生因各类原因主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的,请及时与招聘办公室联系(0546-5629562),并书面提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的申请,经研究同意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3、《2021年利津县公开招聘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上的考核结论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确定盖章。
附件1:2021年利津县公开招聘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xlsx
附件2:2021年利津县公开招聘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xls
利津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22日
原文标题:利津县人民政府卫生类关于2021年利津县公开招聘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lijin.gov.cn/art/2021/9/22/art_85346_103003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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