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8 16:28:38 文章来源: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淄博市周村区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考察、体检公告(第一批)
2021年淄博市周村区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考察、体检公告(第一批)
按照《2021年淄博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2021年淄博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考察、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范围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应届毕业生的考察体检在按期毕业后进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考察体检在按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后进行。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复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首批考察、体检人员为1:1入围人员及相关递补人员,具体人员为附件1中“首批考察体检”一栏填写“是”的人员。
二、考察工作的组织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组织。
三、体检工作的组织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人员务于9月30日(星期四)早上7:00前持本人身份证,到周村区人社局(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305室)集合。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并执行。
2、除特殊情况经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外,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
4、体检全程封闭进行,期间不得与外界联系,无关人员不得跟随、陪同,一经发现视为违纪,取消体检资格。
5、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3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需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且按规定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医疗机构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附件1:2021年淄博市周村区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考察体检范围(1:2)人员名单(第一批).xls
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年28日
原文标题:2021年淄博市周村区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考察、体检公告(第一批)
文章来源:http://www.zhoucun.gov.cn/gongkai/site_zhoucunqurenliziyuanheshehuibaozhangju/channel_c_5f9f6cd393955786fb9cdd61_5fb3c1a6924bfa6940bb9a77/doc_615267d55b92aedeb56c19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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