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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泰安岱岳区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6人)
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山东省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制度实施细则》等规定,现面向全区公开招聘部分就业困难人员,从事辅助性、临时性、非营利性的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6名就业困难人员,岗位为面向市场和群众服务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临时性、辅助性工勤服务的公益性岗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符合相关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我区户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脱贫享受政策人员(含即时帮扶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持低保证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和应聘: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已享受企业吸纳或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
5.现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或有公益性岗位经历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
1、本人携带个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就业创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就业创业证》信息从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核查。
2、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3、报名地点: 各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4、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进行现场报名。
5、招聘流程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报名时须填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申报地镇街人社所盖章),其中:
(1)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还需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原件;
(2)属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夫妻双方均失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同时,户口本、结婚证上劳动年龄内的其他家庭成员的《就业创业证》(失业状态)原件及复印件1份;属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人员还需提供由社区(村)出具的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证明;
(3)属单亲家庭的,还需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属被征地农民的,还需提供失地证明;
(5)属特困毕业生或高校学习期间享受助学贷款的:还需提供《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或由教育部门提供相关贷款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属“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人员、即时帮扶人员的,由本人签写承诺,由区人社局商请区乡村振兴局统一核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审查无异议的就业困难人员,填写《岱岳区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由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创业证》、《个人健康证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和《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二)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均在“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招聘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四、考察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
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进入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岱岳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期限、管理、待遇
1.公益性岗位的管理:按照 “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用工协议或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公益性岗位的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一年一签,到期不再续签,个人自主择业。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2.试用期和考核:试用期3个月,按年度进行工作考核,对试用期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公益性岗位待遇:试用期工资为我区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正式聘用后结合我区实际确定应发工资,原则上不低于岱岳区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150%,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4.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依据山东省、泰安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手续由实际用人单位申请,岱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办理。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即时退出公益性岗位,退出即终止聘用关系,并从终止聘用的下月起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①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或有相关记录的;
②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③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死亡的;
④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⑤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30天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其他
本次岱岳区公益性岗位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岱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2021年9月27日
原文标题:岱岳区人民政府通知公告2021年度岱岳区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aiyue.gov.cn/art/2021/9/30/art_173521_102919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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