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1 09:34:44 文章来源:河口区人民政府卫生类招考
河口区人民政府卫生类招考关于对2021年河口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行考察的通知
按照《2021年河口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将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方式和内容
考察一般由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查询信用信息以及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社区或村等)情况介绍、与考察对象面谈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采取民主测评、函调、查阅资料或委托相关部门协助等其他形式。根据需要,也可到考察对象曾经工作或学习过的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各用人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
二、有关要求
请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做好以下工作,并按考察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近日,考察组将主动与入闱人员进行联系。请入闱人员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耐心等待。根据考察小组具体要求,配合做好考察和档案转递等工作。
2、提前落实好本人人事档案的管理部门,向考察组提供相关信息,为人事档案审核、转递工作做好准备。
3、提前打印好“个人征信报告”和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撰写个人总结,系统总结个人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回避等方面情况,经本人签字后提交考察组。
5、入闱人员因各类原因主动放弃考察资格的,请及时告知考察组,并提出放弃考察资格说明,经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办理。
三、人事档案转递说明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人事档案经考察组审查完成,并经原档案管理部门核对整理并确认档案材料齐全完整后,由考察组成员严格按照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履行转递手续。严禁应聘人员自带个人档案。10月30日之前完成档案转递,未经同意逾期未完成者,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四、考察结果运用
考察及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若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546-3650218
河口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
原文标题:河口区人民政府卫生类招考关于对2021年河口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行考察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hekou.gov.cn/art/2021/10/20/art_206415_10309134.html?xxgkhid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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