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4 19:46:50 山东教师招聘考试网 ○加微信领资料 ○微信交流群 ○华图在线app 文章来源:青岛市李沧区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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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第三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审查的公告-青岛市李沧区政务网
根据《2021年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第三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确定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根据初试成绩,分招聘岗位,按《简章》规定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详见《关于公布2021年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第三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初试成绩的公告》、《关于公布2021年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第三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小学英语)初试成绩的公告》)。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入围人选。
所有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在“是否进入资格审查范围”栏中标注“Y”,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对因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弃权产生的空缺,按该招聘岗位初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事宜另行通知。
初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2日(周二)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地点:青岛哲范路小学(地址:李沧区玉液泉路19号)
三、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初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片2张、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4.属无业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附件2)。
5.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公办学校教师应聘须出具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该岗位初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通过后,请登陆李沧政务网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110元(面试70元、笔试40元),缴费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缴,视为自动放弃,将按规定进行等额递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相关事宜关注李沧政务网后续通知(http://www.qdlc.gov.cn/)。
四、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资格审查现场时,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1)、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及行程码并提交纸质版(附件3),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应主动向青岛市李沧区教育和体育局(电话0532-87614201)报告,告知旅居史、接触史和就诊史,由李沧区疫情防控有关部门评估后确定资格审查安排。
2.请考生严格服从资格审查现场秩序安排,室外不得聚集,排队期间保持1米线安全距离,按要求进入资格审查现场。同时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资格审查现场后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3.对来自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和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疫情前 14 天至最后 1 例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报告后 14 天(或中高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内入青返青人员,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 21 天者,考生居住社区 21 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 14 天但不满 28 天者,考试前 14 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从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入青返青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提前3天向青岛市李沧区教育和体育局(电话0532-87614201)申报,并按照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资格审查。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有关说明
1.考生需同时提供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和48小时以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才能进入资格审查现场。
2.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3.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根据资格审查公示结果,打印《面试准考证》,按要求做好面试准备。
4.报考人员应及时了解李沧政务网上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2-87614201
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32-87610785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32-85912185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
2. 无业承诺书
青岛市李沧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0月24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1年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第三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审查的公告-青岛市李沧区政务网
文章来源:http://www.qdlc.gov.cn/n1/n6/211024190007941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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