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8 13:40:16 文章来源:青岛 市南
关于公布2021年青岛市市南区卫生健康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事宜的公告
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现将2021年青岛市市南区卫生健康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范围:通过本次笔试、面试招聘且考察合格人员。
二、体检集合时间:2021年11月22日(星期一)早晨7点45分
三、体检集合地址:青岛定陶路小学(青岛市市南区定陶路9号)。
四、体检标准和项目: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有关说明:
1、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受检前需禁食8-12小时。女生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在哺乳期或已经怀孕的提前告诉医护人员。体检时需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3、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面试通知单。体检费用340元由报考人员承担(支持持微信、支付宝支付)。
4、进入体检范围人员需按统一安排的时间地点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未经批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5、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请按有关规定向招聘机关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6、体检人员的体检结果将在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公布。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体检现场的,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资格审查前7天内我省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转移至隔离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体检。
(二)无法提供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现场。
(三)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入体检现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四)来市南区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或接触史的人员,新确定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来市南区参加体检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市南区参加体检的人员,应于9月11日前向市南区疾控部门对接申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体检。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按招聘简章和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体检联系电话:0532-88729850。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2021年青岛市市南区卫生健康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x
转载http://www.qdsn.gov.cn/n16/n1175/n9964611/n9964831/n9964832/n9964838/2111181311140658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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