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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东事业单位公基500题练习题(24)

2021-11-18 14:57:35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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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东事业单位公基500题练习题(24)

  2021年山东事业单位公基500题练习题(24)

  李某因保姆赵某对自己照顾体贴,感恩于赵某,同时心疼赵某没有固定住所,于是双方协商在自己去世后将房屋留给赵某继续居住,但由于李某身体不便,没有登记。两年后赵某因车祸去世,儿子赵小某继续居住在该房屋内,此时李某的子女要求赵小某搬走并出售该房屋,赵小某以继承其母亲的居住权为由迟迟不肯离开。以下关于居住权说法错误的是:

  A.赵某死亡时,居住权才消灭

  B.李某设立居住权时,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未登记的设立不成立

  C.赵小某无权继承母亲对该房屋的居住权

  D.李某的子女有权让赵小某离开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物权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因没有登记,所以赵某自始没有居住权,因此,也就不存在赵某死亡,居住权才消灭的情形。A项错误。

  因此,选项A选项。

  【拓展】B项: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因没有登记,所以赵某自始没有居住权。B项正确。

  C项: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赵某有居住权的情况下,赵小某也是无权继承的。C项正确。

  D项:因为居住权没有产生效力,并且赵某死亡,因此,李某的子女继承该房屋并有权处理。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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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图小土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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