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3 16:55:25 文章来源:河口区人民政府
河口区人民政府卫生类招考关于公布2021年河口区卫生类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注意事项的通知
为保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经研究,2021年河口区卫生类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45分。根据《2021年河口区卫生类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未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一、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12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7:00
上午安排:
河口区妇幼保健院 临床医师
河口区妇幼保健院 内科医师
河口区妇幼保健院 放射医师
河口区妇幼保健院 放射技师
河口区妇幼保健院 护理岗位
河口区第二人民医院 临床医师
河口区第二人民医院 内科医师
河口区第二人民医院 护理岗位
河口区第二人民医院 精神科护理岗位
河口区第二人民医院 医学检验
河口区中医院 护理岗位
新户中心卫生院太平分院 口腔医师
河口区人民医院 临床医师2
河口区人民医院 口腔医师
河口区人民医院 麻醉医师
河口区人民医院 放射医(技)师
下午安排:
河口区人民医院 检验师1
河口区人民医院 护理岗位1
河口区人民医院 护理岗位2
河口区人民医院 护理岗位3
仙河镇卫生院 临床医师
仙河镇卫生院 超声医师
资格审查地点:河口区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二楼西侧大会议室(河口区河聚路21号)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请持绿码并全程佩戴口罩。
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务必提前联系报考单位说明情况,否则视为弃权。
二、资格审查应提供的材料
根据《2021年河口区卫生类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面试资格审查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2021年河口区卫生类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信息要完整、真实。
(二)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三)1 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1张(须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应聘岗位)
(四)笔试准考证(1份)。
(五)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 份)。
(六)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 份;取得国(境)外学历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七)招聘岗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应提供相应资格证书。
(八)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确定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及其他在职人员(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招聘岗位明确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其中,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证明、劳务派遣协议等。
3、取得全国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应聘的,应提供就读期间军人服役证明;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应聘的,应提供当年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其他未尽事宜,按《20201年河口区卫生类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执行。
三、面试人选递补
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名单将在(河口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法定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招考信息-卫生类招考页面)公布,有关应聘人员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通讯不畅等个人原因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须由本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三)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70 元,资格审查时一并现金缴纳,请自备零钱。
(四)资格审查现场不提供打印服务,考生应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遗失的考生,可在12月4日至12月7日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在河口区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布,因通讯不畅等个人原因影响参加面试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
0546-3650218(区卫生健康局)
0546-7711935(河口区人民医院)
0546-3082269(河口区中医院)
0546-8571936(河口区妇幼保健院)
0546-8881527(河口区第二人民医院)
0546-3287299(新户中心卫生院太平分院)
0546-3982977(仙河镇卫生院)
附件1:2021年河口区卫生类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pdf
原文标题:河口区人民政府卫生类招考关于公布2021年河口区卫生类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注意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hekou.gov.cn/art/2021/12/3/art_206415_10314400.html?xxgkhid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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