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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简章(7人)

2021-12-21 09:28:15 文章来源: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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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简章(7人)

  根据我校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我校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应聘副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50周岁以下(1970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

  (三)已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分为A、B、C三类,A类博士岗位,B类为副高级岗位、C类为其他岗位。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我校拟招聘7人,纳入人员控制总量,执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相关规定。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教育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应聘人员限报本单位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6日-12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地点:济南市天桥区明湖西路817号(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明湖校区,原济南广播电视大学)。

  (二)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可提前登录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下载《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应由应聘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内容需详实、准确。

  聘人员需现场提交以下报名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近期同底版一寸照片3张;③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⑤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⑥防疫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经我校同意,也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

  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提供应聘人员手写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招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由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查确认后,留存备查。

  《报名表》电子稿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发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邮箱(jnygzzp@jn.shandong.cn)。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学校选派2名以上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公布。上述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学校对审查通过人数进行统计。A类、B类岗位按实际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选。C类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男女分设的招聘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调整到另一岗位使用,即:辅导员01岗位调整到辅导员02岗位,辅导员02岗位调整到辅导员01岗位。对男女分设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的,对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进行合并,即:辅导员01、辅导员02岗位的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合并,合并后不再区分男女。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四、考试

  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办法。A、B类岗位采取综合考察的方式进行,C类岗位采取先笔试、后综合考察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综合考察环节同一招聘岗位涉及多个考场的,成绩参照省委组织部录取选调生时使用的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运用专业理论和综合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表述、逻辑思维能力。

  2.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事宜将在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告)。

  (二)确定综合考察人选

  A类、B类岗位按实际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C类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C类岗位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选。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综合考察范围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成绩、取得综合考察资格人员名单、通知单领取的时间、地点。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综合考察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

  C类岗位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综合考察

  A类岗位、B类岗位、C类校医岗位采用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业基本素质、基本能力和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能力。C类辅导员01、02、03岗位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业基本素质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综合考察时间:详见综合考察通知单(通知单领取事宜将在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告)。

  A、B类岗位综合考察合格分数线为80分,C类岗位综合考察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A、B类岗位综合考察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按照不高于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C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50%、综合考察成绩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考察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综合考察,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依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可登录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综合考察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察也可先组织体检。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等进行复审(有工作单位,且现场报名时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应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对拟聘用人员的笔试、综合考察成绩、考试总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按照相关规定,招聘收取笔试费40元、综合考察费70元。笔试费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缴纳,综合考察费在领取综合考察通知单时缴纳。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0531-87207911,0531-87207736

  监督电话:学校纪检监督 0531-87207732

  济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0531-66608052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12月20日

  附件附件4:委托声明(模板).doc

  附件附件2:公开招聘报名表.xls

  附件附件1: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附件3: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证明(模板).doc

  原文标题: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简章-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文章来源:http://www.jnpec.edu.cn/info/1099/81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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