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05 09:33:40 文章来源:齐河县人民政府
2021年德州齐河县人民医院第二批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考察体检安排的公告
根据《2021年齐河县人民医院第二批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简章》的规定,现将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考察体检安排予以公告。
一、考察事项及安排
1.人事档案在齐河县人才交流中心(咨询电话:0534-5321157)的请及时电话告知齐河县卫生健康局政工股(电话:0534-5327306),由县卫健局统一调档;
2.人事档案在其他地区存放,需要调档函的,请于2022年4月7日16:00前将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及调档函信息统计表电子版(附件)发送至指定邮箱(qhxwjjzgk@dz.shandong.cn),邮件主题注明:调档函+姓名。县卫健局将调档函原件通过邮寄方式提供给考生本人(顺丰到付,邮费由考生自理)。
根据当前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形势及最新防控要求,为切实保护广大考生健康安全,本次个人档案只能邮寄(邮政EMS或机要交通),不接受个人自带。所有进入考察范围考生必须在2022年4月20日17:30之前,将本人档案提交到县卫生健康局。截止到2022年4月20日17:30仍未提供人事档案的按照岗位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邮寄档案以档案寄出时间为准,需提供档案邮寄证明)。
二、体检安排
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各位考生《考试人员健康排查信息表》,齐河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暂缓体检,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提前在齐河县卫生健康局官网(http://www.qihe.gov.cn/n30828944/n30830428/index.html)予以公告。请广大考生相互告知,并及时关注网站的公告信息。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体检前避免不必要的外出活动,主动减少聚集性活动、人员接触。
2.请广大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体检前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以免影响体检。
3.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调档函信息统计表.xls
齐河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4日
原文标题:2021年齐河县人民医院第二批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考察体检安排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ihe.gov.cn/n30828944/n30830428/n30830436/c70432992/content.html
企业微信客服
山东华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