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01 10:16:43 文章来源:济宁高新区管委会通知公告
2022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资格审查通知
2022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资格审查通知
根据《2022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公告》规定,结合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研究,原定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的现场资格审查改为线上进行。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形式
对网上报名初审通过人员的资格审查,采取线上审查的形式进行。请网上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jnhn.gov.cn/)资格审查系统,按要求如实完整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尚未审核通过的,在5月7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逾期不能更改、补充资格审查材料。
二、线上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时间:2022年5月6日9:00—5月7日16:00
资格审查材料审核时间:2022年5月6日11:00—5月8日16:00
引才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核工作,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线上资格审查期间,引才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三、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请按以下所需提交材料顺序将材料原件扫描合成一个PDF文件(保证材料清晰可鉴),按照资格审查系统要求上传提交。
(1)本人签字的《2022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提供正反两面);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4)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5)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6)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7)本人签字的《资格审查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附件1)。
资格审查部门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通过网站进行公布。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原件的电子版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线上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名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不一致的,按此次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2、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自愿放弃资格审查的考生需填写《放弃资格审查声明》(附件2),经本人签名后扫描成电子版材料,提交至资格审查系统。
4、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5、面谈、面试有关事项通知请及时关注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官网通知公告,并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未尽事宜以《2022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公告》为准。
咨询电话:0537-3255915
附件:1. 《资格审查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docx
济宁高新区人力资源部
2022年4月30日
原文标题:济宁高新区管委会通知公告2022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资格审查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jnhn.gov.cn/art/2022/4/30/art_23984_27428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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