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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淄博市大数据局中心高层次人才招聘资格审查、复试通知

2022-06-10 16:48:48 文章来源:淄博市大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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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淄博市大数据局中心高层次人才招聘资格审查、复试通知

  2022年淄博市大数据局所属市大数据中心高层次人才招聘资格审查、复试通知

  根据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和《2022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综合类岗位初试成绩及进入复试范围人员名单公告》,现将资格审查、复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复试人员范围

  应聘淄博市大数据局所属市大数据中心,初试通过后进入复试范围的考生,经现场资格审查后,进入复试。

  二、资格审查、复试时间和地点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2022年6月11日(星期六)上午8:30-9:00,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市政府办公楼)618房间。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2022年6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市政府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须由考生本人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否则视为弃权。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报名表1份(登陆报名系统打印)。

  (三)诚信承诺书1份(登陆报名系统打印)。

  (四)学历、学位有关材料,具体包括:符合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学信网学位网学历学位认定材料。

  四、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采用现场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同时在淄博市大数据局官网公布。

  五、相关要求

  (一)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提交所需的全部材料,因提交材料不全导致审核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二)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在招聘工作中发现考生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生在候考及面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考试纪律规定,一律不得携带和使用各种通讯工具,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五)本场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当场加试确定排名顺序。

  (六)考生应随时登录公告网址查看有关信息,并保持联络畅通。

  六、疫情防控

  (一)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省、市有关规定,考生要严格执行《面试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附件1)。面试时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本人签字的《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2)纸质版、《面试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3)纸质版、面试前24小时内在淄博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或显示本人信息的核酸检测结果截图),市外考生还需提供入淄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接受体温测量,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二)凡违反我省、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须对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调整的,另行通知,请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其他

  如资格审查、复试安排另有变化,将通过淄博市大数据网站另行发布通知。

  咨询电话:0533-3183627

  附件:1.面试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docx

  2.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docx

  3.面试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原文标题:淄博市大数据局通知公告淄博市大数据局所属市大数据中心2022年高层次人才招聘资格审查、复试通知

  文章来源http://dsj.zibo.gov.cn/art/2022/6/8/art_10910_22953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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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图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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