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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泰安日报社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10人)
根据岗位空缺和新闻队伍建设需要情况,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泰安日报社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泰安日报社成立于1985年,为市委直属正县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目前,报社旗下拥有《泰安日报》、《泰山晚报》等两份报纸,拥有中华泰山网一个重点新闻网站,拥有“最泰安”客户端、ZAKER泰安等新闻聚合平台,微信、微博、头条号等公众号传播平台50余个。其中中华泰山网、“最泰安”客户端具有国家一类新闻资质。目前,报社全媒体矩阵用户突破900万,年度点击量超过6.9亿人次。
近年来,泰安日报社荣获山东新闻奖、赵超构新闻奖等各类新闻奖500余项,获得“中国报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奖”,最泰安全媒体获评“中国媒体融合创新最佳品牌奖”,《泰安日报》连续三年获评全国报纸印刷质量“精品级报纸”,《泰山晚报》持续荣获全省报纸印刷质量精品报称号。泰安日报社连续三年荣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中国报业教育发展联盟秘书长单位,为讲好泰安故事、传播泰安声音、树好泰安形象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新闻事业,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能够胜任新闻工作;
5.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7日以后出生),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在40岁以下(1981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6.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和数量
泰安日报社本次公开招聘10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2022年泰安日报社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岗位汇总表》中的具体要求由我单位根据行业特点和用人需求制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取得资格、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条件,由我单位负责审核认定。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7日9:00-7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7月17日11:00-7月20日16:00。
应聘人员到中华泰山网(www.my0538.com)首页“2022年泰安日报社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专栏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因提交报名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报名时同时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①本人身份证。②应聘人员承诺书。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④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⑤应聘中级岗位的,提交五年以上市级党报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须按足年足月计算,在校期间实习不算工作经历)。⑥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⑦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7月17日11:00-7月20日16:00
我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审核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2年7月19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7月20日16:00前向我单位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其中,报名起点为硕士研究生的专业技术岗位为我单位急需高层次紧缺专业青年人才,按有关规定,对报名后形不成有效竞争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现场缴费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缴费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个人放弃。
对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应聘人选,发放《笔试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后,由我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需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
1.《2022年泰安日报社公开招聘报名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2.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
3.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没有学位要求的可不用提供),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证书须在2022年7月17日前取得。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职人员以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解除合同(协议)证明或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同意应聘介绍信》(见附件5)。
6、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7、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
在资格审查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我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一)笔试
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新闻传播专业知识两部分,共计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等材料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中华泰山网(www.my0538.com)上公布。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务费标准每人70元,缴费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加试确定人选。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及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我单位组成考察工作组,对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八、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我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我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在公开招聘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疫措施。现场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时应聘人员须主动扫描场所码,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和本人事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接受体温测量,查验合格后方可进入。视疫情防控形势,必要时对有关疫情防控标准要求进行适当调整,考试前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另行通知,相关信息将及时在中华泰山网发布,望应聘人员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通知消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做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泰安日报社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38-8221847
监督举报电话:0538-8229290
咨询时间:2022年7月17日至7月1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附件:
3、应聘人员承诺书
4、党报工作经历证明
5、同意应聘介绍信
泰安日报社
2022年7月11日
原文标题:2022年泰安日报社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my0538.com/2022/0711/7513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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