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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德州夏津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考察、体检公告
根据《2022年夏津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要求,现将考生考察、体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
根据《招聘公告》要求,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根据成绩依次递补。首批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夏津党建”及夏津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有被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因各种原因造成的空缺按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二、考察工作的组织
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所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期间,被考察人员要保持联系畅通,积极配合考察组做好考察工作。
请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于8月5日(星期五)18:00前将以下材料交考察组(县委三楼东侧组织工作室):
1、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2、本人书写的个人鉴定材料(格式见附件2);
3、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个人表现鉴定;
4、无业人员须提供所在村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
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于8月5日前提供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聘证明。
非特殊情况未按规定时间提供以上材料的,视为放弃。
三、体检工作的组织
体检工作由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400元体检费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三)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3)并执行。
2、除特殊情况经县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外,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3、体检全程封闭进行,期间不得与外界联系,无关人员不得跟随、陪同,一经发现视为违纪,取消体检资格。
4、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或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5、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3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监督举报电话:13375512380
咨询电话:0534-3211255
中共夏津县委组织部
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夏津县民政局
2022年8月2日
原文标题:2022年夏津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考察、体检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FPgxYJDRrAU717tsSVV9F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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