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03 14:27:24 文章来源:青岛市市立医院
青岛市市立医院-关于2022年青岛市市立医院、青岛市公立医院经济管理中心公开招聘考察及体检等事宜的通知
有关考生:
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和《2022年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要求,现将考察及体检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范围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紧缺急需岗位及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岗位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具体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在“是否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栏标注“Y”的人员均应在规定时间参加考察体检,否则视为弃权)。
二、考察
考察分为政审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两项内容,均须考生本人分别开具。
(一)政审证明开具要求:
1.2022年应届毕业生请提供由学校或学院出具的本人在校综合表现情况证明材料(要求学校或学院盖章并密封);
2.有工作经历的考生,政审材料由原单位出具,无业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出具。
政审证明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材料要求注明出具该材料部门的办公电话,加盖公章并密封,后续具体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二)无犯罪证明开具要求:所有考生均由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上述材料请在2022年8月5日前邮寄至青岛市市立医院人事部(邮寄地址:青岛市市北区胶州路1号青岛市市立医院本部行政办公楼501,电话:0532-82825133)。
三、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8月6日(星期六)上午7:30
集合地点: 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青岛市李沧区峰山路84号)体检中心门口
(三)注意事项
1.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以及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参加体检。
2.须空腹,8月5日晚上不要饮酒,晚上10点至8月6日体检结束前禁食、禁水。
3.体检费用360元,由考生本人承担。
4.到达集合地点后先进行签到、抽签、照相,然后进行体检。
5.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具体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疫情防控事项
1.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体检地点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请考生当天携带48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入青返青后,3天内开展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做好健康监测。
2.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五、联系方式
考察体检咨询电话:0532-82825133
附件1:2022年青岛市市立医院、青岛市公立医院经济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青岛市市立医院
青岛市公立医院经济管理中心
2022年8月1日
原文标题:青岛市市立医院-关于2022年青岛市市立医院、青岛市公立医院经济管理中心公开招聘考察及体检等事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qdslyy.cn/rencai_view.aspx?id=99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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