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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东社会工作者招聘公基每日一练【2022.08.07】
一、单选题
1.国家工作人员甲与私人公司职员乙是夫妻,甲乙支出300万元,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其中200万元是甲受贿所得,其余款项甲乙仍不能说明来源。关于本案例,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
A.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B.甲构成受贿罪
C.甲构成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D.乙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根据其中200万元是甲受贿所得,是受贿罪,其余款项甲乙仍不能说明来源,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财产不合法而故意占有,案发后又故意拒不说明财产的真正来源,或者有意编造财产来源的合法途径。所以甲同时构成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甲的行为符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构成要件,但不全面。A项错误,排除。
B项:其中200万元是甲受贿所得,构成受贿罪,但不全面。B项错误,排除。
D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乙是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D项错误,排除。
2.赵某为X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在职期间,其利用职务便利,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办理、升级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577余万元。赵某的行为构成:
A.职务侵占罪
B.滥用职权罪
C.受贿罪
D.抢夺罪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赵某为X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赵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B项: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B项错误。
D项: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D项错误。
3.甲在街上闲逛时,发现一辆自行车停在路边,此时车主乙正在和别人聊天,甲趁乙不注意骑上自行车就跑,后被警察抓住。甲的行为构成:
A.抢夺罪
B.故意伤害罪
C.危害公共安全罪
D.交通肇事罪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题中甲趁乙不注意骑上自行车就跑,构成抢夺罪。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B项错误,排除。
C项: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行为。C项错误,排除。
D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D项错误,排除。
4.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下列行为可能构成犯罪的是:
A.在自己家中涂画中国国徽
B.在自己家中悬挂中国国旗
C.在公共场合损坏外国国旗
D.在公共场合以贬损的方式奏唱中国国歌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所以选项中最可能构成犯罪的是在公共场合以贬损的方式奏唱中国国歌。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自2021年3月1日起设立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取消侮辱国旗国徽罪。
5.根据《刑法》规定,下列不属于附加刑的是:
A.剥夺政治权利
B.驱逐出境
C.没收财产
D.有期徒刑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罚及其具体运用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
又根据本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第三十五条,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可知,有期徒刑不属于附加刑,属于主刑。
因此,选择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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