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9 16:47:02 文章来源: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淄博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加试公告
根据《2022年淄博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淄博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加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加试人员
同一岗位中考试总成绩相同且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
详见《2022年淄博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加试人员名单》(附件1)。
二、加试形式
按照专业分类进行专业知识笔试。
三、加试工作安排
1.加试时间:2022年8月23日。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须对时间进行调整的,另行通知,请予以理解、支持、配合。
2.加试地点:以加试通知单为准。通知单将于8月19日发送至加试人员邮箱。
四、有关注意事项
1.加试人员须按照加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到场参加考试。
2.加试成绩在阅卷后当场公布,仅用于确定同一岗位中总成绩相同且笔试成绩相同人员的排名顺序,不计入总成绩。
3.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制定加试疫情防控告知书(将于8月19日发送至加试人员邮箱)。请加试人员认真阅读疫情防控告知书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加试当天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加试通知单、符合规定要求和数量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纸质版具有同等效力)、本人签字的《加试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纸质版、详见附件2),扫描考试地点场所码,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过37.3℃),方可参加考试。未携带相关材料之一的人员不得入场。
4.请相关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加试。凡违反我省、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须对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调整的,另行通知,请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5.请相关人员随时登录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查看有关信息,并保持联络畅通,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化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
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2年淄博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1:2022年淄博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加试人员名单.pdf
原文标题: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知公告2022年淄博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加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ws.zibo.gov.cn/art/2022/8/19/art_814_23160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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