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8 18:23:45 文章来源:齐河县人民政府
2022年齐河县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双向选择体检考察公告
根据《2022年齐河县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双向选择公告》,2022年齐河县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双向选择体检工作由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2022年10月21日上午8:30
集合地点:齐河县中医院院内。
(二)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等有关规定。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原则上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有关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体检费(每人现金300元)、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和黑色中性笔,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除因疫情原因经县人社局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后果自负。
2、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生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根据医院建议,不要佩戴项链等金属饰品,不要穿有金属材质的衣服,女生不要穿连衣裙。
4、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待身体条件允许时,由本人书面提出申请,再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根据我县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体检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明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核酸检测证明进入体检医院。
2、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二、考察
考察以调阅考生档案为主,对考生提交的证件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核实是否有违法违纪等行为。
所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考生必须在2022年10月26日17:30之前,将本人档案提交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截止到2022年10月26日17:30仍未提供人事档案的按照岗位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邮寄档案以档案寄出时间为准,需提供档案邮寄证明)。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考生体检当天还需提供以下考察材料:
1、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期内);
3、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信(需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齐河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0月18日
原文标题:2022年齐河县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双向选择体检考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ihe.gov.cn/n30828944/n30830358/n30830392/c76880651/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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