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17 17:12:06 文章来源:李沧政务网
关于公布2022年青岛市李沧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事宜的公告
根据《2022年青岛市李沧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2月27日(周一)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
地点:青岛市李沧区市民公共服务中心南楼5楼537房间(地址:青岛市李沧区永年路20号)。
二、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由招聘单位组织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有关资料的方式进行。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2.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10月10日之前取得)、有效居民身份证。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3.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区县公立医疗机构人员应聘还须经有用人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对应聘人员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还需提交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等有效证明材料。对应聘人员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需提交相应资格证书。
相应年龄、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资格条件或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0月10日。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原件将在资格审查后退回。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请于2023年2月22日前通过邮箱反馈能否参加资格审查,反馈格式为:“招聘单位+岗位类别+准考证号+姓名+是否参加,如李沧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医师A+准考证号+张三+(不)参加” 。邮箱:qdxxk@sina.com。
三、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二)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根据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公布的《面试方案》,按要求做好面试准备。
(三)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了解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未尽事宜按《2022年青岛市李沧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四、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考生进入资格审查地点时,应保持安全间距有序排队,须出示纸质版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参加资格审查时,请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口卫生,除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全程须佩戴无呼吸阀的N95口罩。请注意饮食卫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现场资格审查。
青岛市李沧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2月17日
原文标题:关于公布2022年青岛市李沧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事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dlc.gov.cn/gggs_10/202302/t20230217_68625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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