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人才引进考试

您当前位置:山东人事考试网 > 人才引进 > 招考信息 > 事业人才引进 > 2023年山东省烟台龙口市考选优秀毕业生简章(40人)

2023年山东省烟台龙口市考选优秀毕业生简章(40人)

2023-02-25 15:17:49 文章来源:灯塔·烟台龙口党建

点击订阅
山东华图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教师招聘信息

  2023年山东省烟台龙口市考选优秀毕业生简章(40人)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为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中共龙口市委组织部、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中,考选40名优秀毕业生到我市工作,进行重点培养。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类别及数量

  1.专业岗位A:20名,限哲学门类、经济学门类、法学门类、文学门类、理学门类、工学门类、农学门类、管理学门类专业。

  2.专业岗位B:20名,限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纺织类、机械类、能源动力类、电子信息类、海洋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电子商务类、植物生产类、计算机类、测绘类、生物工程类、药学类、中药学类、建筑类、土木类、电气类、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纳米材料与技术、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海洋信息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工程审计、城市设计专业(含与以上本科专业对应的研究生相关专业)。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应聘人员须年满18周岁(2005年3月25日(含)以前出生)。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7年3月26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4年3月26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2年3月26日(含)以后出生)。

  (五)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习期间,截止到2023年3月25日(含),担任过院(系)及以上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满一届或班级班长、团支书满一学年。

  (六)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网上报名期间,招聘主管机关依据岗位用人需求研究并由招聘主管机关认定公布相近专业。除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外,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3月26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还须经所在院校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人员,按正常学制未能同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海归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6日9:00-3月29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3月26日11:00-3月30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3月26日11:00-3月31日16:00;

  报名网址:灯塔·烟台龙口党建网(http://www.ytdangjian.gov.cn/longkou/)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4月3日9:00-4月8日14:00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在简章中查询。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首次登陆先注册(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然后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状态”的流程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及相关附件。在上传照片时,用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且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3月29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初审:招聘单位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2小时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基于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3月30日16时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审核部门无法直接获得应聘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审核部门。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23年3月26日11:00-3月31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于2023年4月3日9:00-4月8日14: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龙口市考选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下同)、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3年3月26日16:00-3月31日16:00,将减免考务费的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lksgwyk@163.com,并拨打电话0535-8518365进行确认。减免办理期间,上传材料有困难的,请拨打电话说明情况,可先行减免,事后补充材料。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减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2)本人身份证。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灯塔·烟台龙口党建网查询。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亲自到指定地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允许委托他人替代。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龙口市考选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及同底版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附件1)。

  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未派遣的毕业生及其他应聘人员须提交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提供签约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2,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或解约函。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附件3)。报名时有工作单位,但现场资格审查时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

  海归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能够按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个人书面承诺,承诺专业须与学历学位证书一致〕。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应聘人员未按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截止到面试前第三个工作日17:00前。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五、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时间

  笔试科目为一科,内容包括基础知识能力和综合写作。

  笔试时间为2023年4月8日13:30-16:30。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查询。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

  包含递补情况的面试人员名单在灯塔·烟台龙口党建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节模拟、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80分,不足8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灯塔·烟台龙口党建网)。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考察范围。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含考试总成绩)在灯塔·烟台龙口党建网公布。名单公布前考生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从同一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将通过一定形式,差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负责组织。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对考察合格人员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负责组织进行体检。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按基础知识能力成绩确定;如基础知识能力成绩仍相同,依次按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士学位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的顺序排序(同等条件下省级优秀毕业生优先);仍不能确定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必要时,招聘主管机关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没有征得招聘主管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七、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灯塔·烟台龙口党建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尚未毕业的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于正式毕业之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分配到市直部门事业单位,由组织部门统一安排到乡镇(街道、区)进行重点培养锻炼,为期两年。期满后,本人可自由选择到部门或乡镇(街道、区)工作,具体工作单位由组织部门另行确定。拟聘用人员不服从统一分配的,不能如期毕业或取得相应学位的,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取消聘用资格。

  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未进入考察人员范围的不再进行递补。

  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待遇政策

  聘用人员转正定级后,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按照《烟台市加快吸引集聚青年人才来烟就业创业三年行动方案》标准兑现生活补贴、一次性购房补贴、户口落户等相关政策。

  1.对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且在我市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双一流”和全球TOP200(QS)高校学士本科生、35周岁以下其他普通高校学士本科生,每人每年分别发放3.6万元、2.4万元、1.2万元、6000元生活补贴,补贴3年。

  2.对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且在我市缴纳社保一年以上,并在我市新购商品住房的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双一流”和全球TOP200(QS)高校学士本科生、35周岁以下其他普通高校学士本科生,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九、其他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灯塔·烟台龙口党建网发布。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机关无关。本次招聘相关信息以灯塔·烟台龙口党建网公布为准,由中共龙口市委组织部、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8518365

  监督电话:0535-8517268

  报名及公示网站:灯塔·烟台龙口党建网(http://www.ytdangjian.gov.cn/longkou/)。

  附件1:相关情况证明(式样)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

  附件3: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式样)

  中共龙口市委组织部

  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5日

  原文标题:通知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kdj.gov.cn/system/2023/02/25/030008679.shtml

图书

更多>
(编辑:小编图图)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立即咨询
山东华图微信

人才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