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为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中共龙口市委组织部、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从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中,考选5名“英才计划”人员到我市工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储备人才进行重点培养。现公告如下:
2023-02-25 15:19:59 文章来源:灯塔·烟台龙口党建
2023年山东省烟台龙口市考选“英才计划”人员简章(5人)
2023年山东省烟台龙口市考选“英才计划”人员简章(5人)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为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中共龙口市委组织部、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从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中,考选5名“英才计划”人员到我市工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储备人才进行重点培养。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应聘人员须年满18周岁(2005年3月26日(含)以前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4年3月27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2年3月27日(含)以后出生)。
(五)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限定所学专业。具体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学校(或科研机构)的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一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名参加考选。
(六)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23年3月26日(含)。
(七)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习期间,截止到2023年3月26日(含),担任或曾经担任过校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满一届,或担任过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满一届。其中,“双一流”高校可放宽至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副主席。学校(院)未设置以上职务的,需履行该职务主要职责满半学年。
(八)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九)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外,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3月26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还须经所在院校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人员,按正常学制未能同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海归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本次考选不收取考务费用。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6日9:00-3月29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3月26日11:00-3月30日16:00;
报名网址:灯塔·烟台龙口党建网(http://www.ytdangjian.gov.cn/longkou/)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3月31日9:00-4月2日9:00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在简章中查询。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首次登陆先注册(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然后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状态”的流程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及相关附件。在上传照片时,用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且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3月29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初审:招聘单位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2小时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基于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3月30日16时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3月31日9:00-4月2日9:00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龙口市考选英才计划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
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审核部门无法直接获得应聘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审核部门。
报名结束后,最终初审通过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初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在初试后登录灯塔·烟台龙口党建网查询。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亲自到指定地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允许委托他人替代。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填写完整的《龙口市考选英才计划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及同底版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附件1)。
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未派遣的毕业生及其他应聘人员须提交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提供签约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2,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或解约函。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附件3)。报名时有工作单位,但现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
海归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能够按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个人书面承诺,承诺专业须与学历学位证书一致〕。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应聘人员未按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初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按初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截止到面试前第三个工作日17:00前。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采用先初试后面试的方式。初试成绩、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生免缴初试、面试考务费用。
(一)初试
初试时间为2023年4月2日,初试方式为面谈。初试成绩公布后,从60分(含)以上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选。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如网上初审通过人数未达到计划招聘人数5倍,经考选主管机关同意,可不组织初试环节,直接进行面试。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包含递补情况的面试人员名单在灯塔·烟台龙口党建网公布。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节模拟、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80分,不足8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灯塔·烟台龙口党建网)。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考察范围。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灯塔·烟台龙口党建网公布。名单公布前考生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将通过一定形式,差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负责组织。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对考察合格人员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负责组织进行体检。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顺序排序(同等条件下省级优秀毕业生优先);仍不能确定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必要时,招聘主管机关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没有征得招聘主管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六、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灯塔·烟台龙口党建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尚未毕业的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于正式毕业之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由组织部门统一分配到乡镇(街道)。拟聘用人员不服从统一分配的,不能如期毕业或取得相应学位的,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未进入考察人员范围的不再进行递补。
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待遇政策
1.聘用人员聘用后,可享受人才公寓政策,保障在龙居住无忧。
2.聘用人员转正定级后,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按照龙口市《关于集聚优秀青年人才的若干措施》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购房补贴、落户等相关政策。
①对首次新引进到我市工作且在我市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6000元、30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3年。
②对首次新引进到我市工作且在我市缴纳社保一年以上,并在我市新购商品住房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承诺连续在我市工作并在我市缴纳社保五年以上的,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③对回我市工作且在我市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龙口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奖励其父母3万元、2万元“忠孝金”。
3.聘用人员全部纳入组织重点考察视野,由市委组织部采取经常性单独考察等形式,单独跟踪管理、单独考察考核,并根据考察了解情况,择优提拔使用或调任公务员。
4.聘用人员转正定级后,全部安排到中层管理职位,并采取“一对一”传帮带的培养方式,每人安排一位市级领导作为“专职导师”,帮助熟悉情况快速成长。
5.每年组织1—2周的高层次培训,到北上广、浙江、深圳等发达地区观摩,到全国排名前10高校进行专题培训,接触学习最前沿的管理理念和专业技术。培训计划从聘用之日起持续5年。
八、其他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灯塔·烟台龙口党建网发布。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机关无关。本次招聘相关信息以灯塔·烟台龙口党建网公布为准,由中共龙口市委组织部、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8518365
监督电话:0535-8517268
报名及公示网站:灯塔·烟台龙口党建网(http://www.ytdangjian.gov.cn/longkou/)。
中共龙口市委组织部
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5日
原文标题:通知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kdj.gov.cn/system/2023/02/25/0300086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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