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事业单位考试

您当前位置:山东人事考试网 > 事业单位考试 > 招考信息 > 资格审查 > 2023济宁行政执法效能评估中心(济宁法治研究中心)优

2023济宁行政执法效能评估中心(济宁法治研究中心)优才计划资审

2023-02-24 11:08:00 文章来源:济宁市司法局通知公告

公告汇总 刷题资料 网络课程 在线咨询
点击订阅
山东华图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医疗卫生

2023济宁行政执法效能评估中心(济宁法治研究中心)优才计划资审

  济宁市司法局通知公告2023年济宁市行政执法效能评估中心(济宁市法治研究中心)“优才计划”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按照《2023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引进公告》要求,现将济宁市行政执法效能评估中心(济宁市法治研究中心)“优才计划”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

  (一)时间、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2月27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济宁市司法局(济宁高新区崇文大道西首路南)办公楼1821视频会议室。

  (二)考生需提供材料

  1.《“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考生签名);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部分高校暂时无法提供的可出具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可核对入学年份、院校、专业等信息)原件及复印件;

  5.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6.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7.《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初级)原件及复印件(依据岗位要求分别提供)。

  请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人员按顺序排列以上材料。现场资格审查环节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通过济宁市司法局网站进行公布。

  (三)现场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参加,不得其他人代替。

  2.考生需携带现场资格审查所需的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直接进入面谈范围,并发放面谈通知书。

  4.考生应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济宁市司法局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个人原因和通讯不畅影响现场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的,责任自负。

  5.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6.应聘资格审查将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出现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组织领导

  成立济宁市行政执法效能评估中心(济宁市法治研究中心)“优才计划”现场资格审查、面谈及面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济宁市司法局组织人事科,负责现场资格审查、面谈及面试组织实施和管理服务工作。邀请市纪委派驻市司法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对任何违法违纪、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确保“优才计划”现场资格审查、面谈及面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济宁市司法局网站:jnsfxzw.jining.gov.cn/index.html

  联系电话:0537--7711135

  济宁市司法局

  2023年2月22日

  原文标题:济宁市司法局通知公告2023年济宁市行政执法效能评估中心(济宁市法治研究中心)“优才计划”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文章来源:http://jnsfxzw.jining.gov.cn/art/2023/2/23/art_14991_2705426.html

图书

更多>
(编辑:小编图图)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扫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