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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济宁市司法局“优才计划”面谈、面试公告

2023-02-28 13:22:32 文章来源:济宁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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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济宁市司法局“优才计划”面谈、面试公告

  2023年济宁市司法局“优才计划”面谈、面试公告

  为做好2023年济宁市司法局“优才计划”面谈、面试工作,按照《2023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引进公告》要求,现将济宁市司法局“优才计划”面谈、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谈、面试时间、地点

  面谈时间:2023年3月4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面试时间:2023年3月5日星期日(上午9:30-11:00)

  面谈面试地点:济宁市司法局(济宁高新区崇文大道西首路南)办公楼1821视频会议室。

  二、面谈、面试形式

  面谈采取交流谈话的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济宁市司法局统一组织实施。成绩由面谈、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谈、面试结束后统一向考生宣布。面谈、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分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列入考察体检对象。根据面谈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三、面谈、面试考场

  考场设面谈(面试)室、候考室、休息室。面谈(面试)室设考官席、答辩席、计分席、计时席和监督席。

  四、面谈、面试考官

  面谈、面试考官组由5-7名考官组成,其中主考官1名,由主考官主持考场工作。

  五、面谈、面试程序

  (一)入场。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原件、面谈(面试)通知书在面谈、面试前30分钟到达候考室。进入候考室后需按工作人员引导完成信息核对、签到、上交通讯工具和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面谈、面试人员在候考室候考时必须保持安静,不得互相交谈和大声喧哗,经工作人员反复劝阻无效的,取消面谈、面试资格。面谈、面试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谈、面试资格。

  (二)抽签。开考前30分钟开始抽签确定面谈、面试顺序,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的,以到达时间依次抽取剩余签号。面谈、面试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答辩。考生按照提供的面谈、面试试题思考回答问题,其中面谈时间为5分钟,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谈、面试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必要的准备和思考。在规定的面谈、面试时间用完后,面谈、面试人员应停止答题。如规定面谈、面试时间仍有剩余,面谈、面试人员表示“答题完毕”,不再补充的,面谈、面试结束。

  (四)评分。面谈、面试打分采用百分制计分法。面谈、面试考生回答完毕后,考官根据其表现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判,确定面谈、面试成绩。

  (五)公布成绩。面谈、面试成绩在每个场次面试工作结束后由主考官向面谈、面试考生集体宣布。

  六、组织领导

  成立济宁市司法局“优才计划”现场资格审查、面谈及面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济宁市司法局组织人事科,负责现场资格审查、面谈及面试组织实施和管理服务工作。邀请市纪委派驻市司法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对任何违法违纪、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确保“优才计划”现场资格审查、面谈及面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济宁市司法局网站:/index.html

  联系电话:0537--7711135

  济宁市司法局

  2023年2月27日

  原文标题:济宁市司法局通知公告2023年济宁市司法局“优才计划”面谈、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jnsfxzw.jining.gov.cn/art/2023/2/27/art_14991_27054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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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图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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