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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公安招警基础知识之刑法知识之刑法的基本原则

2023-03-03 14:53:34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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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知识之刑法知识之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

  刑法第三条明文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二)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平等适用刑法的具体要求是:对刑法所保护的合法权益予以平等的保护;对于事实犯罪的任何人,都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认定犯罪;对于任何犯罪人,都必须根据其犯罪事实与法律规定量刑;对于被判处刑罚的任何人,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刑罚。

  (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罪:是否犯罪;责:承担什么责任;刑:判处什么样的刑罚。

  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刑相称、罚当其罪。

  【例题】

  1. (单选题)“法无明文规定不定罪”属于刑法中的( )原则。

  A. 罪刑法定

  B. 罪刑相适应

  C. 平等适用刑法

  D. 罪责自负

  【答案】A【解析】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所以“法无明文规定不定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

  2. (判断题)根据我国2021年版《刑法》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

  A. 正确

  B. 错误

  【答案】A【解析】根据我国2021年版《刑法》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故本题判断正确。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之刑法知识:刑法的空间效力

  刑法的空间效力在我们事业单位考试中属于高频考点,它是指刑法对地和人的效力,它是解决一个国家的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刑法的空间效力在理论上一般认为具有以下四个原则:

  (一)属地管辖原则

  一个国家的刑法在这个国家的领域范围之内它是有效的。

  属地管辖原则包括船舶、航空器和使领馆。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折中主义:我国规定,以属地管辖原则为主,属人管辖原则和保护管辖原则相结合。

  (二)属人管辖原则

  即按照国籍的原则来管辖。

  【特殊情况】

  ①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三)保护管辖原则

  我国刑法第八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四)普遍管辖原则

  这是对国际犯罪惩治的管辖原则,即所有国家都有管辖权,如反人类罪、海盗罪、战争罪、种族灭绝罪等等。

  条件:①罪行属于我国参加或缔结的国际条约规定;

  ②在我国承担的条约义务范围内。

  国际犯罪:毒品犯罪、劫持民用航空器罪、恐怖主义犯罪、战争罪(发动侵略或违反战争规则、灭绝种族)。

  特殊情况:①外交豁免原则肇始。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②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消极承认。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编辑:华图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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