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0 16:41:52 文章来源:寒亭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2023潍坊寒亭选聘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20人)
为有效落实“一号改革工程”,优化全区法治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充分发挥企业等市场主体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和企业发展,护航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寒亭区现有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公开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全区范围内各类市场主体的负责人员或工作人员,包括在我区登记注册的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非公司企业法人、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企业分支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中的有关人员。
二、选聘人数
共计20人,每个市场主体限定1人。
三、资格条件
(一)讲政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二)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具备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
(四)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善于听取和反映各方面的意见;
(五)公道正派,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四、工作职责
(一)对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区司法局举报或提出意见建议;
(二)听取各类市场主体对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向区司法局反馈;
(三)受区司法局委托,就涉企行政执法中的有关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四)应邀参与重大、疑难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的调查、研讨,以及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案卷评查等活动;
(五)根据区司法局工作安排,参加行政执法监督基础业务培训。
五、报名时间及聘任期限
报名时间自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4日。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员每届聘任期限为两年,聘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
六、选聘程序
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员选聘工作由区司法局负责,遵循公开、公正、择优选聘的原则,采取企业等市场主体自荐和各有关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有报名意向的单位请填写《寒亭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表》(附件),并于4月14日前将申请表报送至区司法局(金融大厦B座8027室)。报名结束后,区司法局将按要求对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并将选聘结果进行公示。
未尽事宜请联系区司法局,联系电话:7908678,电子邮箱:htqsfjfzk@wf.shandong.cn。
寒亭区司法局
2023年4月10日
原文标题:关于公开选聘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hanting.gov.cn/QSFJ/202304/t20230410_7850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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