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5 17:50:08 文章来源:海阳人民政府
2023年烟台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关于2023年烟台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根据《2023年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称简章)规定,现就综合类现场资格审查通知如下:
一、综合类现场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5月5日-5月6日(上午8:40-11:30,下午2:10-5:00)。审查前确认参照第五条,应聘人员请根据报考岗位参加审查,可以根据分组情况合理规划审查时间。
(二)资格审查地点
上午:海阳市海发大厦7楼会议室(海阳市经济开发区南京街21号)
下午:海阳市海发大厦8楼823房间
(三)资格审查内容(资料按附件2排序、装订)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笔试准考证、《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及相关材料(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4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报考定向招聘岗位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携带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生源地证明材料(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的需要提供)外,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相关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志愿服务证》和服务地相关机构出具的考核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已就业的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需提供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服役退役相关证明。已就业的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已录(聘)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还须提交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未享受定向考录(招聘)优惠政策证明。
(2)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人员
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提供签约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
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其他应聘人员须提交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报考证明信采用《简章》附件3式样)等。海归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烟台市外事综合服务中心出具的翻译资料和能够按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个人书面承诺〕。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现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还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专业研究方向相关证明,研究生毕业生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有关资格证书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的,应聘人员应提供相应合格记录。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以军队院校学历报考,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期间必须为现役军人,报考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其他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应提供正当途径入学、正规方式毕业的相关政策依据和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除照片外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将复印件按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的顺序排列、装订。《资格审查材料清单》由考生按要求填写,并自行打印,作为装订材料第一页。
(四)资格审查步骤
第一步: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考生到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处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第二步:缴费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持经审查人签字的资格审查材料到“收费处”办理缴费手续,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审查前确认
为保护考生权益,确保资格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23年4月28日上午10:00前先通过发送邮件的方式予以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请电话联系招考机关,办理确认手续)。
邮件发送主题格式如下:
姓名+身份证号+报考职位+是否参加资格审查,如“张某,身份证号:******,报考综合类**岗位,确定参加资格审查。”邮件发送内容可再重复一遍主题内容。
报考综合类的考生,将邮件发送至hyrsjsgk@yt.shandong.cn,联系电话:0535-3222019。
(六)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2、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应仔细核对《面试通知书》姓名、报考单位等信息,避免错领。
4、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将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将在海阳市政府网站公布,对递补人员的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截止至5月15日17:00,面试人选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且不再递补。
二、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弃权等原因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招聘主管机关将于5月8日左右电话通知递补,请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但未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递补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简章》办理。
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5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3年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haiyang.gov.cn/art/2023/4/25/art_48035_29272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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