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7 21:26:53 文章来源:2023年山东省招远市考选优秀毕业
2023年山东省招远市考选优秀毕业生简章(60人)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招远市拟面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公开考选60名优秀毕业生。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类别及数量
专业岗位A招录12名。
专业岗位B招录6名。
专业岗位C招录6名。
专业岗位D招录4名。
专业岗位E招录2名。
专业岗位F招录10名。
专业岗位G招录8名。
专业岗位H招录3名。
专业岗位I招录2名。
专业岗位J招录2名。
综合管理岗招录5名。
专业岗位A、B、C、D、E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其余岗位限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2005年4月30日及以前出生),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1998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95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报考专业岗位,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②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习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满一学年;③“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含一级学科涵盖的二级学科)毕业生。
(五)报考综合管理岗位,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习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满一学年;②“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含一级学科涵盖的二级学科)毕业生。
(六)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23年4月30日(含)。
(七)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八)报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报考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除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外,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报考的,须在2023年5月9日(含)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2016年12月1日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九)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按正常学制未能同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8)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9)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10)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11)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12)有在校期间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13)现役军人;
(1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扰乱报名秩序、瞒报或伪造相关证明及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报名及考务查询。
网上报名请登陆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haoyuan.gov.cn)。考试后续相关通知都将在本网站发布。
(三)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9:00-5月17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5月10日12:00-5月18日11:00
缴费或确认时间:2023年5月10日12:00-5月19日16:00
(四)具体程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且填报时间自动更新为最后一次登陆时间。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网上初审。考选主管机关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网上报名初审,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报考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5月19日10:00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同意初审结果。报名系统于5月17日16:00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或确认。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情况。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
(1)报考专业岗位A、B、C、D、E的,在本环节无需缴费,但务必于2023年5月10日12:00-5月19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确认,逾期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资格。网上确认成功后,下载打印有关附件材料。
(2)报考专业岗位F、G、H、I、J及综合管理岗的,务必于2023年5月10日12:00-5月19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资格。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有关附件材料,缴费人员同时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
4、减免考务费用。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享受减免考务费用,对需网上缴费但享受减免考务费用人员,网上报名时先缴费,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后退费。符合减免条件考生,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考试结束后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
5、其他。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考选计划。专业岗位核减或取消的计划,均调整到综合管理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类别岗位,对需要缴费的补缴笔试费用,改报只进行一次。
四、考试
专业岗位A、B、C、D、E招聘人员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如某岗位网上初审通过人数过多,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视情针对该岗位增加初试环节,也可直接面试,初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专业岗位F、G、H、I、J,综合管理岗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初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笔试均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考选主管机关研究确定。
(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录资格。
报考专业岗位A、B、C、D、E已进行网上确认人员,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将在报名结束后适时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时间一般安排在其他岗位的笔试环节之前。
报考专业岗位F、G、H、I、J,综合管理岗人员,笔试结束后,按考选计划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范围名单并进行资格审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的人员免交该项费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2023年应届毕业生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2023年招远市考选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样式见附件2);
(3)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样式见附件3);
(4)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样式见附件4);
(5)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需用人单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式见附件5);
(6)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需提供大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本科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
(7)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两张;
(8)获得的主要荣誉和奖励的原件、复印件。
2、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2023年招远市考选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样式见附件2);
(3)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样式见附件3);
(4)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需同步提供大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海归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和能够按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个人书面承诺〕;
(5)毕业院校出具的证明材料(样式见附件4);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
(7)已经就业的须提供签约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样式见附件5),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报名时有工作单位,但现已解除劳动合同的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8)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两张;
(9)获得的主要荣誉和奖励的原件、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有笔试环节的岗位因弃权或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审查。如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组织计划、综合分析、沟通协调、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等基本素质能力及岗位匹配度。面试实行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现场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面试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察和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成绩有效人员的平均分。
五、考察与体检
专业岗位A、B、C、D、E按面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有人员进入考察范围。如出现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依次按照博士、“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经历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专业岗位F、G、H、I、J,综合管理岗,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有人员进入考察范围。如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考选主管机关成立考察小组,通过一定形式,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被考察对象在考选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考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考选主管机关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考选主管机关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考选单位负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必要时,招聘主管机关可以要求重新体检。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六、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haoyuan.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招远市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聘用人员均使用事业编制(编制关系放在招远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分配工作,由招远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
专业岗位A、B、C、D、E、F、G和综合管理岗人员,入职后的第一年,安排到镇街工作锻炼,一年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情况确定工作岗位。
专业岗位H、I、J人员,入职后的前两年,安排到我市国有企业工作锻炼,按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相应标准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两年期满后,个人与企业双向选择,也可自行选择回事业单位工作。个人与企业选择意向达成一致,留在企业工作的,编制关系转企业,由企业确定其薪酬待遇;回事业单位工作的,根据工作表现情况确定工作岗位。
聘用人员除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外,对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且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球TOP200(QS)和“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其他普通高校本科生,每人每年分别发放3.6万元、2.4万元、1.2万元、0.6万元生活补贴,补贴3年;在我市新购商品住房的,分别发放2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相关补贴待遇由人社部门按政策规定落实。未达到在招远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五年的,退还部分费用。
拟聘用人员不服从统一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不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聘用手续办结前,因弃权、取消资格、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类别岗位考察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未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不再进行递补。
七、疫情防控
在考选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八、其他
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选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选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考选主管机关无关。
本次考试相关信息以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haoyuan.gov.cn)公布为准,最终解释权归中共招远市委组织部、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535-8213551 监督电话:18753512380
通讯地址:中共招远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山东省招远市府前路6号市委办公楼1429房间,邮编:265400)
中共招远市委组织部 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7日
原文标题:2023年山东省招远市考选优秀毕业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zhaoyuan.gov.cn/art/2023/4/27/art_16927_29412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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